3月1日,玉林市第一部实体性地方法规——《玉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当天,市城管部门联合公安、交警、工商等多个部门在玉林城区多地开展执法、宣传活动,并对城区内占道摆卖情况较为严重的几个区域进行清理,营造靓丽的市容环境。《玉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是玉林市2015年7月获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授予行使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一部实体性法规,《条例》的实施将有效改变玉林市城市管理模式,加快推进城市治理法治化,提升城市的形象,确保城市健康有序发展。
3月1日是《条例》实施的首日,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玉林城区民主南路石子岭路段看到,本来宽敞的马路被占道乱摆乱卖的小商贩堵得严严实实,来往的汽车为了避让在路边购物的市民,只能缓慢通行。执法人员以集中清理、疏导结合的方式劝导占道商贩将摊位移至附近农贸市场,对不听劝告的小部分商贩,采取了强制扣留临时摊位的措施。
当天,市城管、公安、交警、工商等部门共组织了300多名执法人员在民主南路石子岭路段进行联合执法。拆除乱搭乱盖违规临时建筑共15处、3000多平方米,清除违规墙体广告十多处,共1000多平方米,清理垃圾十多车。清理占道摊点150多个,引导占道摊点业主到石子岭农贸市场经营150多户,扣押违规占道摊点物品一批。同时,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联合市公安交警部门在玉林城区人民路、二环路沿线等地,对运输车辆撒漏污染道路的行为开展执法行动,共查处了5起运输车辆未采取严实密封防护措施及车辆轮胎带泥污染城市道路行为,扣押泥头车5辆,并作相关处罚。
据悉,下一步城管部门将加强与公安交警等部门协调,对城区占道经营和车辆乱停放、“围裙党”等现象进行综合治理,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城市市容市貌整洁靓丽。“作为市场内的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要做到在指定地点有序停放车辆,要配备垃圾收集容器,不乱扔垃圾、乱排污水……”玉林市工商局在玉林宏进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玉林银丰国际中药港开展“创文明城市、条例进市场”宣传活动,向市场的开办者、管理者、经营者分发相关宣传学习资料,给市场开办者、管理者、经营者解答和宣传《条例》的相关内容,教育引导市场开办者、管理者、经营者增强守法经营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爱护环境卫生,营造规范有序、文明诚信的市场环境。 (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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