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新闻 北流新闻 容县新闻 陆川新闻 博白新闻 兴业新闻
地方网 > 广西 > 玉林市 > 玉林新闻 > 正文

玉林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开展四车专项整治的通告

来源:玉林日报 2016-12-22 00:00   https://www.yybnet.net/

为了维护本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市场秩序,创造安全、畅通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提高玉林城市形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从年月日起在本市玉州区、玉东新区范围内进一步深入开展三轮摩托车、电动三(四)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非法加装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以下简称“四车”)的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查处玉林市区非法生产销售“四车”以及“四车”非法上道路行驶、非法营运、非法占道经营等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玉林城区对“四车”实行“禁圈控线”管理,下列范围及几条主干道禁止“四车”通行:一环路(含)、江滨路(含)所包含区域内的其他道路,人民路(人民东路二环路口至人民西路玉福路口)、民主路(民主北路二环路口至民主南路二环路口)、教育路(教育东路二环东路口至教育西路一环西路口)、广场东路(广场东路二环路口至广场东路江滨路口)、金玉路(金玉路教育东路口至金玉路胜利路口)、城站路(火车站广场至玉州路口)、火车站周边道路、迎宾大道(二环路高速公路玉林北出口至二环茂林路口)、玉东大道、江南大道、金港大道等道路。

二、驾驶“四车”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交通执法部门依法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三、利用“四车”在城市主要街道占道摆卖,违法在城市广场、道路人行道、绿地(含未划定停车位置的区域)停放“四车”以及在城市主要街道占道销售“四车”的,由城市管理和交警部门依法查处。

四、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车型的,以及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成品及配件,可以并处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或五倍以下罚款;有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取得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的从事生产、销售的,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下转A4版)

新闻推荐

福绵地税强化绩效管理

玉林市福绵区地税局在确保队伍建设和执法水平不断提升的同时,让绩效管理有“绩”有“效”。一是重制度完善。通过党组会议及局务会议,对上级和本级指标研究探讨,推进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玉林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开展四车专项整治的通告)
频道推荐
  • 硬地上铺砂子种草植树业主质疑小区绿化造假 事发柳州市颐和家园小区,林业园林部门称不符合绿化规范已叫停施工
  • 钦州港海关与钦州港同频共振10年 建设国际一流港口 打造对外开放高地
  • 万亩茶山变“金山”
  • 产业旺 乡村兴
  • 容县群众体育 风景这边独好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