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出狱不久,虽不再盗窃了,但干起了贩毒的勾当。近日,玉州区法院审结了一起贩毒案,犯罪嫌疑人周某因构成贩卖毒品罪,加之其在行刑执行完毕五年内再度犯罪,被从重处罚。
去年10月12日,周某打电话给朋友苏某,邀苏某帮忙贩卖毒品,并答应每贩卖一次,就给苏某100元报酬。当天中午,两人来到玉林某批发市场旁的一条小巷,向一名外号叫“细虎”的中年男子购买5g冰毒和5g海洛因。
随后,周某在家里与一名外号叫“金毛”的年轻男子商议交易一批毒品,周某先卖给“金毛”1g冰毒试吸,得毒资50元,“金毛”满意并让周某多进20g冰毒。下午,周某再购入20g冰毒,因价格问题,没有与“金毛”达成交易。“金毛”走后,周某和苏某在家中卧室将毒品称重并分装备售。民警接到举报前来查处,将携带毒品跳窗逃跑的周某与苏某抓获,并当场搜查扣押一批毒品疑似物。经称重,毒品海洛因可疑物合计净重4g,冰毒可疑物净重26g。
另查明,周某曾两次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刑,去年刚刑满释放。
近日,玉州区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周某因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明知是毒品而故意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周某在行刑执行完毕五年以内再犯罪,属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综上,法院依法判处周某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2万元。
(记者 欧雅歆 通讯员 廖运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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