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唐雪萍通讯员钟婵)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根据有关文件通知,自2016年秋季学期起,玉林市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读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杂费。
据悉,免学杂费补助标准分别按照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和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城市学校和农村(含县镇,下同)学校核定,具体如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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