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接到报料称,在玉林城区中山路(悉尼城对面)一家大排档前发生一起停车遭砸车的纠纷,一男一女正在吵架,各自身后还有一群帮手,两相对峙,现场气氛十分紧张。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当时一辆本田车的车主将自己的小轿车停在这家大排档前,没过多久,小轿车右、后车窗莫名被人砸烂,车玻璃碎了一地,而车主看见,砸车人是从大排档店里走出来的。
看着自己的爱车被人砸成“蜂窝煤”,车主一怒之下便找来自己的兄弟,要与大排档老板理论,没想到老板没有叫出来,出来一名中年女子说:“你不在这里吃饭,给你放车就不错了,还赖我们店里人出来砸车,还要叫老板出来,门都没有。”为此,双方发生争执,南江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竟无法控制局面,最后市公安局出动三个巡特警组才将局面控制住。
这是一起由停车引发的社会治安事件,如果不是公安机关及时介入,后果不堪设想。
实际上,这起事件已非个案。因临街商铺前的停车位问题引发纠纷,这在玉林城区时有发生。为此,记者曾走访玉林城区民主中路、美林街、江南大道等地,发现商铺业主通过各种方式,将自家门前的公共停车位霸占。有的放置广告牌,有的放置“本店专用”字样,有的甚至放凳子强占,就是不让别人停车。民主中路一家店铺的老板对记者说,如此做法也是不得已为之,因为“如果门口一直有车停着,我们装货、客人进出都不方便”。正是出于这样的理由,一旦有车主实在无奈之时,依法依规“强行”停车,纠纷也就发生了。
事关双方利益,如何调解?对此,店铺一方不可不知:私利与公共利益相比,再多的理由也不能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停车泊位不足的城市街区,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沿街规划公共临时停车位。临时停车位属于公共利益,理应为广大市民共同享有。随着私家车保有量剧增,玉林市交警部门多次在城区主要道路增设临时停车位,目前玉林城区临时公共停车位数量已达3800多个,但正是由于商家出于私利,使得近三成的临时公共停车位失效。
近段时间,玉林市交警直属一大队针对商铺业主私自占用临时公共停车位问题,采取整治行动,对霸占临时公共停车位的商家进行了批评教育,这一做法得到了广大市民的称赞。希望那些私占公共停车位的商铺经营者,以此为戒,多做有利于彰显玉林文明形象之事。 (玉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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