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榆林市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一大队民警姬晓瑜
2008年毕业的姬晓瑜在高交一大队已经工作七年了,她凭借着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满腔热情,凭着对交通管理工作的高度责任感,忠实地履行着交通警察的誓言,尽职尽责地完成着各项工作任务。
在2012年全省文明交通宣传作品评选活动中,她第一次应用陕北剪纸的传统艺术手法,紧扣高速公路实际制作了一套3副的挂图,荣获了全省挂图类二等奖。原创视频公益广告《点亮你心中的红绿灯》,在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题材优秀宣传作品评选活动中获得三等奖。
姬晓瑜在工作中善于创新、勇于尝试是有目共睹的,创作策划了三次独具匠心的法律法规考试、制作了两次原创宣传作品、构思策划了10多次大规模的普法宣传活动,都具有独创性和新颖性。
在2014年《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一次修订实施期间,为给“五一"期间的普法宣传活动做前期推广,姬晓瑜每天在微博上刊发一个关于法的专题,内容紧紧围绕《办法》的新变动,以《法的普及》、《法的福音》、《法的严肃》等主题展开,将法条的解读与实际联系在一起,语言通俗易懂,起到了非常好的宣传效果。在十天时间里,微博上刊发的关于普法系列专题的总阅读量达19万次,其中《法的严肃》阅读量在两天内突破了3.2万次,《法的衔接》阅读量更是达3.5万次,起到了良好的铺垫效果。5月1日当天,主题宣传更是以“移动的课堂"、“面对面互动"、“没有宣传单只有反馈单"等形式新颖的方式展开,赢得了广大群众的认可和赞扬。
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从2012年开始,每年姬晓瑜都能想出“点子"给普法活动注入新的元素。2012年被省电视台播报的《交警特殊“路考"寓教于乐答对题还能领到奖品》就是出自姬晓瑜的策划。比如: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后应当在故障车来车方向多少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现场司机不仅要答出答案,还要在现场比量出150米的距离并且正确放置警示标志。
2015年,姬晓瑜将普法宣传带进了黄蒿界集市,在集市最热闹的地段摆摊宣传,设立了“122"充电区、兑换区、摊位区三个活动区。赶集人在充电区学习,任选题目和题数,记住内容后,去兑换区报所选题目回答问题,答对者给相应数目的122兑换币,去摊位上换取东西;答错者散发122宣传单,并鼓励再去充电区学习,反复学习来兑换区获得122兑换币“买"东西。而且群众得到的奖品上挂着的“商标"也是一张宣传单,形式上有雨滴形状的,有雪花形状的还有带口罩笑脸的,内容分别是“雨天行车安全"“雪天行车安全"“雾天行车安全",而且文字简单易懂,也是向外界宣传的一个媒介,扩大了宣传面,增强了“122"宣传影响力。群众通过现场充电学习,既掌握了交通安全知识,又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应有的奖励,充分调动了赶集群众了解和学习交通安全知识的积极性。
由于工作努力,姬晓瑜多次获得“优秀公务员"、“优秀民警"、“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等荣誉。(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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