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凯舟)近日,记者从榆林市商务局了解到,春节黄金周(2 月18 日—2 月24 日)期间,榆林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 亿元,同比增长11.11%。其中商品销售额9.52 亿元,同比增长12%;餐饮业收入2.48 亿元,同比增长7.82%。据介绍,春节前夕,榆林市各级商务部门积极引导流通企业组织货源,保障节日供应,并会同消防等部门进行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大检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祥和安全的节日。春节期间,全市货源充足,价格基本平稳,促销宣传活动丰富多彩,市场秩序井然。主要副食品质优量足,价格基本稳定。春节期间农副产品供应充足,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肉禽蛋零售价格持平,销量小幅增长。粮油价格基本稳定,蔬菜平均价格6.76 元/公斤,小幅上涨1.2%。烟酒销售额小幅下降,但葡萄酒销量增长明显。大型百货和超市销售下滑明显,家电商场促销活动丰富多彩,销量小幅下降。据监测系统显示,榆林国贸购物黄金周销售额780 万元,同比增长12%;好日子销售额288 万元,同比增长11%。其它企业销售额同比下降。高档餐饮明显降温,特色饭店红火。随着中央深入持久的反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全市节俭之风兴起。高档饭店生意平淡,特色饭店生意红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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