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锋)1月28日,家住双拥大道某小区的刘女士向记者讲述了这样一件尴尬事,“1月27日下午下班时间,她从市场沟桥头搭乘一辆出租车到双拥大道后,出租车司机向她索要打的费10元,她向出租车司机评理,‘平时打表计价不是6元就够了,你怎么收10元呢?’该出租车司机称,今天跟以往不一样,由于下雪路滑,每个人上车都收10元。在据理相争下,出租车司机还是向她收取了10元的打的费。”并不是几个钱的事,下车后她实在感觉憋屈,就拨通了“12358”向物价部门进行了举报。让她感到欣慰的是,28日早上一上班,她就接到市物价局的处理回复电话,物价局的工作人员称,他们通过与相关部门联系,已经查到那辆出租车司机,他们在对该出租车司机进行批评教育后,已如数退还了多收的4元钱,请她在方便的情况下,随时可以到物价局来领取。
记者在市物价局了解到,2014年全市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共查处不正当价格违法案件67件,实施经济制裁363.9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55.53万元,罚款207.81万元,退还用户0.6万元。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5年,全市物价系统将进一步强化市场价格监管,要按照中、省要求,从注重管理少数具体商品和服务价格,向更加注重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转变,减少政府直接干预,引导生产经营者诚实守信,合理定价。同时,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平台的作用,加强市场巡查频次,强化常态化监管,扩大曝光力度,坚决打击不正当价格行为,努力为榆林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价格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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