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肖金雄)新出台的《陕西省城镇绿化条例》规定:城镇居民居住区绿地率不得低于30%;初等教育建设用地绿地率为30%,卫生院及社会医疗场所的绿地率为25%。学校、体育、疗养院、机关团体等单位的绿地率不得低于35%;交通枢纽、商业中心等项目的绿地率不得低于20%,产生有毒气体的项目的绿地率不得低于30%,并应当建设宽度不低于50米的防护林带;城镇主干道绿地率不得低于20%,次干道不得低于15%。
为了使广大市民了解新的城镇绿化政策,榆林市绿化部门积极行动,通过向市民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市民宣传解读有关政策,使他们知悉新政策,明确自己作为一名市民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新条例能够顺利落实到位,确保“十二五”期间榆林市城镇绿化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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