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静)记者在市残联了解到,今年以来,榆林市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按照重点保障和特别扶助相结合、一般性制度安排和专项制度安排相结合、普惠和特惠相结合的原则,将残疾人作为重点对象,纳入社会求助、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体系。
一是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实现应保尽保。榆林市将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残疾人优先纳入低保范围,并相应提高标准。全市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残疾人有36876人,受惠残疾人26684人,接受五保供养和临时救济的残疾人有7578人。
二是残疾人医疗服务得到保障。将残疾人普遍纳入医疗救助保障体系,同病种报销提高残疾人报销比例。残疾人持《残疾人证》就医,乡镇社区卫生院(站)免收挂号费,县级以上医院免收普通挂号费,并减收床位费、检查费和手术费。并与市卫生局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复明一号”手术车来延实施白内障手术有关问题的通知》,将“白内障复明手术”列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使患者零费用复明,逐步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范围。
三是残疾人养老保障进一步完善。城镇残疾职工均按照规定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农村重度残疾人(持一、二级残疾人证)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个人不缴费,按最低标准100元由政府给予补贴,按不同缴费标准,最低可享受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
四是贫困残疾人住房条件得到改善。将住房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全部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城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实物配租等优先安排贫困残疾人家庭,并提高贫困残疾人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搬迁补助费。
新闻推荐
新闻本报讯(记者张春鸽)5月5日,以省纪委常委、省严肃换届纪律检查组刘长楼为组长的省严肃换届纪律检查组来延,检查榆林市严肃换届纪律工作开展情况。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杨鑫主持汇报会。市委常委、组...
榆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榆林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