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安娜 实习生李艳妮报道 在8月19日召开的榆林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工作推进会议上,市委、市政府出台“双创”效能督察及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办法》就“双创”效能督察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两方面作出具体规定。效能督察是指督察主体依照各自职责,重点对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双创”工作部署,落实“双创”工作责任,完成“双创”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督察。督察将主要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督查督办、综合考评等方式进行,分为综合性督察和日常督察。对于督察中发现的问题,督察组将向督察对象书面反馈,并提出整改建议和要求,督察对象根据督察建议和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迅速整改。对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将启动问责程序,对相关负责人员实施责任追究。
“双创”工作行政过错责任,是指对贯彻执行“双创”实施方案组织不力贻误工作的;不认真履行职责,专项整治行动中工作不力、没完成任务、影响全市“双创”工作、造成新的反弹等不良影响的;设置障碍拒绝对“双创”工作的检查或者在“双创”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对市双创办通报和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推诿扯皮、置若罔闻、整改不力的;在市“双创”工作检查考核中连续两次名列最后十名的,将依据情况追究其责任。
《办法》还规定了督察主体、职责和对象,问责方式以及问责处理程序等。
新闻推荐
非常关注本报记者白潇榆林的夜市总体可以归纳为两大类,商圈夜市(商家在自己店面门前路边划地为圈摆摊延长营业)及流动夜市(商家全为摊贩形态,傍晚时到达场地,午夜过后全部撤除)。据统计,目前榆林城区内出...
榆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榆林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