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刘晓丽报道11月1日起,榆林市开始对会计从业人员实行年度量化考核。
据了解,考核由市财政、税务、审计、监察、人事五部门联合进行,采取日常管理、检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累计扣分制。年度考核期满,记分不满15分的人员为考核合格;超过15分(含15分)不满30分的,需参加市财政局举办的业务培训班,经培训考试合格视为考核合格;超过30分(含30分)的为不合格。
考核范围是全市所有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和依法建账的个体工商户的会计从业人员。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四方面:职业道德、职业行为、执法涉税工作和继续教育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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