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高艳宁记者张建伟)“我们申请人可以自主选择办案法官了!”近日,榆林市米脂法院出台了新的执行工作制度,申请人在立案时可以自主选择承办法官,执行过程中认为法官存在“消极执行”嫌疑的,还可以申请调换承办人,法院将不问原因予以支持。此举受到申请人欢迎。
据介绍,为了从源头上解决“消极执行”的问题,保障执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米脂法院积极探索执法为民新举措,4月25日经该院审委会讨论决定,出台了申请人选择执行法官制度。该制度规定执行申请人在立案时,可在参阅执行法官的简历、工作状况后,从7个执行团队中自由选择执行法官承办自己的案件。
2018年4月,米脂法院曾出台了执行工作申请回避制度,规定申请人认为执行法官有“消极执行”嫌疑,可在立案满三个月申请承办法官回避,调整案件承办人。只要当事人提出,法院将不问原因,及时予以调换,该院将对被申请、被回避人员进行登记造册,作为执行法官业绩考核、选人用人的依据之一。这两项制度的实行,不仅赋予了申请人更大的选择权,也为解决“消极执行”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极大地触发了全院执行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了执行干警的个人荣辱感,进一步加大了执行力度,提高执行质效,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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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脂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米脂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