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宁和阿丽交往近一年,一起领取了“结婚证”后,“新娘”阿丽却以各种理由推托不再露面。阿宁心生怀疑,一查才发现当初“托关系”办的结婚证是假的,阿丽骗走自己11.8万余元,还在与自己“登记结婚”的3个多月后成为别人的新娘。近日,这名犯诈骗罪的女子被陆川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5个月。
●交往近一年他们“登记结婚”
2018年11月,阿宁经媒人介绍认识27岁的阿丽,双方见过面后不久便确立了恋爱关系并开始交往。2019年9月初,双方谈婚论嫁,阿丽以有同学在玉州区民政局上班可以快速办理结婚证为由,要求两人在玉林城区进行婚姻登记,并让阿宁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照片,以便拿去给同学帮忙办理结婚证。为了贪图便利,阿宁向阿丽提供了自己的相关资料。
2019年9月16日,双方一起来到玉州区民政局门口。阿丽让阿宁在门口等,称由她自己进去找同学办理就可以了。10多分钟后,阿丽拿了两张“结婚证”出来。
●“新娘”频繁索要钱财却不露面
在办理“结婚登记”前,阿丽就向阿宁要了2万元彩礼钱,之后隔了10多天又问阿宁要了47900元的彩礼钱。办了“结婚登记”后,阿丽陆续以买黄金手链、买车、交房领钥匙、还房贷、拍婚纱照甚至谎称去武汉患上新冠肺炎等理由,向阿宁索要价值不等的钱财。沉浸于“新婚”快乐的阿宁对阿丽的每次索取都深信不疑,并一一给予满足。
然而,随着阿丽近乎无底洞般的不断索要,尤其是双方“登记结婚”后,阿宁每次约见阿丽,阿丽都找各种理由推托不露面,阿宁起了疑心。他到玉州区民政局咨询,才得知其结婚证是假的,于是马上向陆川县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受理该案件后即刻展开调查,并于今年5月20日在南宁将阿丽抓获。之后,陆川县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阿丽提起公诉。
●为还赌债女子连环骗取钱财
经陆川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阿丽与阿宁认识恋爱后,经过一段时间接触,发现接受不了阿宁,不想和他结婚,但当时其赌博并输了很多钱,于是想从阿宁身上骗点钱还赌债。那两张“结婚证”是阿丽事先通过广告公司制作出来的假证件,在用假结婚证骗取阿宁信任后,阿丽以彩礼钱、首饰钱、购车款、还房贷等各种理由,先后10次骗取阿宁共118652元,随后将这些钱用于赌博挥霍一空。
经玉州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查明,阿宁从2004年1月1日至今在该处无婚姻登记记录;阿丽却与一名男子于2019年12月19日在该处办理了结婚登记。另查明,阿丽曾因犯盗窃罪,于2012年12月7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2013年7月8日刑满释放。
庭审中,阿丽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自愿认罪认罚。
陆川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阿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阿丽犯诈骗罪罪名成立,依法判决:被告人阿丽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责令被告人阿丽退赔被害人阿宁的经济损失人民币118652元。
法官说法:本案被告人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是没有正确的价值观,企图通过赌博投机取巧、利用婚姻骗取钱财,从而不劳而获。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希望被告人阿丽能够认识自己的错误行为,好好反省自己的行为给社会和自己家里带来的危害,真诚悔过。同时也告诫适婚男女,在办理结婚登记时要增强法律意识,应当按照法定程序亲自到场进行婚姻登记,以免得不到合法保障。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据《玉林晚报》
新闻推荐
民主南路改扩建打造环保品质工程 近日工程获评广西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 市政段将于10月31日交工
民主南路改扩建市政段建设加快本报讯(记者温驷昌通讯员张鑫夏吾才让)近日,城南客运枢纽至陆川北部工业园二期园区公路(民主南...
陆川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陆川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