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在测量现场
本报讯(记者 黄清 通讯员 陈柏锦)因为一条排水沟,两户邻居多次发生冲突,其中一方还动手损毁另一方的排污管。近日,经法院判决并强制执行,纠纷得以解决。
徐某超等人和徐某伟、李某清夫妇均为陆川县乌石镇村民,双方相邻而居。徐某超房屋地势较高,徐某伟家房屋地势较低,两家之间有一条排水沟。徐某超等人认为徐某伟、李某清夫妇修建的化粪池及其用水泥覆盖的13.5米长排污管占用了原排水沟并妨碍了流水通畅,双方为此多次发生争执。2018年7月,徐某超等人将徐某伟、李某清夫妇填埋在排污管上的混凝土砸破,并将排污管拉出地面毁坏,该纠纷经多方调解未果。
徐某伟、李某清起诉到陆川法院请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案件经法院审理后判决,徐某超等人限期将其毁坏的13.5米长排污管恢复原状。
判决生效后,徐某超等人拒绝履行恢复原状义务。近日上午,陆川法院派出执行小组,依法强制恢复被毁坏的排污管。在现场,施工人员在执行法官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判决书内容将毁坏的排污管一一换新接驳,并用水泥覆盖其上。经一个多小时的修复,顺利恢复原状。期间,徐某超情绪激动,到现场与徐某伟发生争论,在执行法官耐心劝阻说理下,徐某超情绪得到缓解,并表示不再砸毁该排污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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