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陆川县检察院纠正漏罪后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庞某昇涉嫌盗窃尸骨罪、敲诈勒索罪一案在陆川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采纳县检察院公诉意见,以庞某昇犯敲诈勒索罪、盗窃尸骨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借钱未果挖坟盗尸骨敲诈
2018年10月22日,庞某昇通过微信向庞某云借钱未果,便怀恨在心。2018年12月的一天晚上,庞某昇持铁铲、锄头和蛇皮袋到沙湖镇的一山岭,将庞某云母亲的坟墓挖开盗走尸骨,并将头骨和其他尸骨分别藏了起来。此后,庞某昇多次以发送匿名微信或短信形式提示庞某云及家人,称其母亲尸骨已被盗走。但庞某云及家人均以为是诈骗信息未予理会。
2019年3月,庞某昇再次发送匿名短信提示庞某云家人去看母亲坟墓,庞某云家人才发现母亲的尸骨确已被他人盗走,遂向警方报案。4月18日至21日期间,庞某昇还通过发送匿名短信的方式,以丢弃尸骨相威胁,向庞某云家人索要30万元,并声称给他们两天时间准备钱款,之后再发送银行账号。4月21日晚,庞某昇在温泉镇风雨桥被公安机关抓获。
案犯罪名成立,法院作出判决
7月,公安机关以涉嫌盗窃尸骨罪将庞某昇移送陆川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审阅案卷时发现,庞某昇为报复庞某云不愿借钱而盗挖其已故亲人尸骨,在盗得尸骨后,再起犯意,以丢弃尸骨相威胁进而索要钱款。庞某昇盗窃尸骨后实施的是敲诈勒索行为,前后行为独立,且出于不同的犯罪目的,故应当以盗窃尸骨罪、敲诈勒索罪(未遂)提起公诉。经补充相关证据后,陆川县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陆川县法院采纳了县检察院的公诉意见,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 陈凤秀 通讯员 邱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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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川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陆川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