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执法现场。
因土地纠纷,村民多次阻扰施工。纠纷案经法院判决后,村民不服判决且继续以静坐、搭建障碍物等非法方式阻止施工。近日,陆川县公安局组织50多名警力,在清湖镇依法查处了该起寻衅滋事案件,当场传唤13名参与非法阻挠施工的违法人员,其中6人被行政拘留。
一块地引纠纷,村民阻扰施工
2003年,清湖镇的李先生通过竞拍方式购取了该镇原清湖水产畜牧兽医站的一块400多平方米的土地,并办理了相关证件。该镇清湖村某队的部分村民以该土地原属其村集体所有为由,多次组织村民阻挠李先生施工。
期间,李先生反复对村民进行劝说,当地镇政府也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最终调解无果。该队村民将此事上诉至法院,法院终审判决,该块土地的所有权属于清湖镇水产畜牧兽医站,即李先生购买的土地是合法的;但村民不认可法院判决,并表示只要李先生动工,就组织村民阻挠。迫于无奈,李先生只能停工。30多万元购买的土地,16年来一直闲置着。
今年7月15日,李先生再次组织工人进行施工。该队村民江某权、江某等人又组织村民阻挠,江某权等人还在该工地内搭建了一个简易工棚,严重影响了施工人员和车辆出入。无奈之下,李先生向陆川县公安局清湖派出所报警。
多次阻扰施工,警方传唤13人
清湖派出所将情况向县公安局作了汇报,县公安局组织治安、法制、巡防等部门进行研究,最终根据案情性质确认:该队村民阻扰施工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7月22日和23日,该队村民再次继续阻挠李先生施工,陆川县公安局两次组织治安大队、巡防大队、陆城派岀所等单位50多名警力赶到施工现场,依法对正在现场以静坐、谩骂、拦截车辆等方式阻挠施工的江某权、江某等13人进行了传唤;经调查,对参与非法阻挠施工的江某权、江某等6人处以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当市民认为利益受损时,应依法依照维权途径寻求帮助,不能以静坐、暴力等方式阻碍他人合法施工。
(记者 黄清 通讯员 李增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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