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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回来 停放小区的奔驰车多处受损

来源:玉林晚报 2018-05-03 09:44   https://www.yybnet.net/

出国一个月回来,原本好好停在自家小区停车位的奔驰小轿车,却多处受损,这等怪事,让车主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多方盘问求证才得知,原来是自家亲弟将车借给一个熟人,熟人借走车后又把车子借给朋友,后来发生了交通事故……

这下,该谁来承担这价值不菲的修车费呢?最近,陆川县法院判了这个案子。由于未经车主同意将车辆转借,借车的熟人、肇事的朋友及车主的亲弟被判连带承担责任。

出差一个月回来,发现家中奔驰车受损

事情要从2017年4月2日说起,在南宁工作的张某某到泰国出差。一个月后的5月3日,他从泰国回到南宁,到自家小区停车位取车(奔驰牌)时闻到车子散发着浓烈的油漆味,启动后仪表显示右前侧有故障。车子此前明明是好好的,为何出现这样的状况?这让张某某觉得很蹊跷。

次日,张某某将车开到4S店检查,经4S店确认,他的车辆发生过碰撞事故而且对车辆进行了修理但仍然存在安全带未修复、安全气囊有隐患,车架前部、车门变形等问题。

这一检查,让张某某更懵了,自己的奔驰车是2016年购买的,行驶了一年多,没有发生过事故,为何在出国后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内,车辆竟然多处受损?

到底是谁动过自己的小车呢?经多方盘问求证,张某某终于知道了事情的原委。

亲弟借车给熟人,熟人又将车转借朋友出事故

原来,在张某某出国的同一天,张某银便向张某某的亲弟张某借用该车开回陆川老家扫墓。

借车之后,张某银回到老家,又擅自将该车辆借给朋友钟某使用,而钟某在使用过程中一天凌晨发生事故,但其并没有报警处理,也没有报保险公司,更没有通知车主张某某。钟某只是将车辆拉到普通的修理店将车辆损坏的外观部分加以修理,随即就将车辆停放到张某某住处。

既然车是张某银借走的,张某某便找到了张某银协商修理事宜。虽然张某某与张某银相互认识,两人又是同乡,同在南宁工作,但是双方的协商并不顺利,张某银让其堂弟与张某某联系,其从此便不再接张某某的电话。

无奈之下,张某某唯有将张某银告上法庭,并将家弟张某、肇事的钟某列为第三人,请求法院判决他们将其奔驰小轿车完全修复,或置换同等条件的奔驰小轿车。

谁来承担修车费?借车的熟人、肇事的朋友都认为不该担责

至于修复奔驰小轿车需要多少费用,张某某因无法估算也没有提出具体数额,只是出示了4S店告知小车需要修理的项目:安全带、安全气囊、车架前部、车门、发动机盖、车门密封、方向机、两前轮位置轴、球笼。这样算下来应该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因此,在法庭上,该谁来承担这笔修复车辆的费用成了争议的焦点。

被告张某银承认车辆是他向张某借的,他借车开回到玉林后借给钟某使用,但他觉得,在借给钟某前车子没有发生过任何事故。因此不该由他来承担责任。

第三人钟某,虽认可自己从张某银处借车,后车子撞到石头出事故,但他也认为责任与自己无关。理由是其已修复好并还了车,而且时间过了这么久,后来车辆怎么坏的其不知道。

第三人张某则未作答辩,在举证期限内未提供证据,亦未到庭参加诉讼。

未经车主同意擅自借车,3人连带承担修复车辆费用

事情真的如钟某所说的那样修好了车,且时间也过去了很久?经调查了解,原来车子发生事故后在玉林修不了,小车被拖到南宁修理店维修了10多天,费用也已用去了七八万元。

在查明案件事实后,法院认定:钟某使用车辆发生事故,应承担本案民事责任;张某、张某银未经原告同意,将车辆转借他人,对事故的发生也存在过错,属共同侵权人,对造成原告车辆的损害,应承担连带责任;修复车辆所需费用,由以上共同侵权人连带承担;虽然事故发生后,钟某将车辆拖至非4S店维修,但车辆未能完全修复,现原告要求完全修复车辆,合理合法,予以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有关规定,日前,陆川县法院作出判决,被告张某银、第三人张某、钟某负连带责任出资在4S店修理修复原告的奔驰小轿车的以下项目:安全带、安全气囊、车架前部、车门、发动机盖、车门密封、方向机、两前轮位置轴、球笼。

法官释法:

未经车主同意,擅自将车辆出借属无权处分,应负法律责任

本案中,钟某作为直接侵权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很好理解,但为何张某、张某银也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成为共同侵权人,因而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呢?这要从所有权的权能讲起。

所有权包括了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这四大权能。随着物权制度的发展,所有权的占有、使用、收益权能能够脱离所有权而存在,如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他人在租赁期间对房屋拥有占用、使用、收益的权利。但唯独处于核心位置的处分权能不能让与,即对物的处分,只有所有权人方能行使(法律的特别规定除外,如法院的拍卖),如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给他人。

因此本案的张某、张某银不是该车辆的车主,在未经得车主的同意时,没有权利对该车作出处分,将车辆借与他人使用。其擅自将车辆出借的行为实属无权处分,应负法律责任。

在此,法官提醒,小车外借一定要谨慎。一方面,借车一定要经车主同意,并尽到审核借车者的驾驶资格的义务;另一方面,借车者在借用他人车辆使用过程中要小心驾驶,更不能随意将车辆转借,以免发生意外,招来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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