肢残人活动日,肢残人代表领到新轮椅。肢残人体验无障碍活动。●“十三五”期间,玉林市加快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和道路、小区、绿地等无障碍建设和改造
●今年为205户城乡贫困残疾人实施家庭无障碍改造
“看到公共场所的残疾人服务设施是如此完善,我们残疾人感到很温暖,坐轮椅出行、散步更方便了。”8月11日,是第七次全国“肢残人活动日”,活动主题是“体验无障碍,实现融合梦”。第七次全国“肢残人活动日”,在助残志愿者的帮助下,玉林市部分肢残人代表参加了市残联、市肢协组织的“无障碍体验活动”,从市文化广场出发,沿着广场东路、玉东大道,到市文化活动中心等,开展公共服务环境无障碍设施体验活动。这次体验活动,让残疾人代表体验玉林市无障碍建设成果,残疾人代表对玉林无障碍环境建设纷纷点赞。
无障碍设施彰显人文关怀
无障碍环境是残疾人走出家门、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是一座城市的现代化水平和文明程度的具体体现。如今,去银行取钱,在广场游玩,腿脚不便的残疾人坐着轮椅就能畅行无阻……
近年来,玉林市积极增设、改造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群体提供更多出行便利,越来越多的残疾人能够和正常人一样融入社会。“十二五”期间,玉林市顺利获评全国无障碍建设市,北流市创建无障碍环境示范城市通过国家验收并公示。期间,玉林市投入巨资对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小区、公共厕所、文化体育建筑等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设置的缘石坡道、如厕坡道、如厕盲道数以千计,安装各类无障碍标志牌。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不仅使城市公共设施“硬件”得到改善,更重要的是促进人们关心、关爱残疾人的意识逐步增强,形成了尊重、帮助残疾人的浓厚氛围,使他们真正感受到了社会的温暖。
记者从市残联了解到,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十三五”期间,玉林市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全覆盖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力争到“十三五”期末无障碍环境建设基本达到全国示范城市水平。期间,将加快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新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和养老服务机构要全部符合无障碍建设标准要求。加快推进既有道路、建筑物、居住小区、园林绿地等,特别是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已建设施改造。与此同时,加大对航空、铁路及城市公共交通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完善公共交通工具无障碍设施,配备公共残疾人停车泊位。
为让残疾人群体平等参与社会信息交流,“十三五”期间,玉林市将推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无障碍方式发布政务信息,推动市级电视台在电视节目中加配字幕或开办手语节目。推动在重点公共服务行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建立语音提示和信息屏幕系统。试点建立方便听力、言语残疾人使用的紧急呼叫与显示系统,推动互联网网站实行无障碍设计。
家庭无障碍改造,提高了残疾人的生活品质
家庭是残疾人生活的主要场所,能否在家中顺畅生活是残疾人群体迫切解决的首要需求。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是为残疾人家庭配备无障碍设施及进行改造,重点解决残疾人洗澡、上厕所、做饭、户内活动和出行等日常生活困难,满足他们生活和出行的基本需求。
2015年,玉林市稳步推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利用好自治区残联下拨自治区财政经费68万元,对全市178户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平均每户补助标准4000元。通过开展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为贫困残疾人家庭配备无障碍设施及进行改造,解决了残疾人洗澡、上厕所、做饭、户内活动和出行等日常生活困难,改善了其生活环境,从根本上改善了部分贫困残疾人家庭配套设施及出行条件,得到了残疾人的一致好评。
为进一步改善贫困残疾人的生活状况,提高残疾人的生活品质,2016年,玉林市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由自治区财政安排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补助资金,平均每户补助4000元,为全市205户城乡贫困残疾人实施家庭无障碍改造。其中:玉州区20户、福绵区20户、北流市30户、容县30户、陆川县40户、博白县35户、兴业县25户、玉东新区5户。项目改造对象:有无障碍改造需求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对已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要优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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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助项目
1.对象及范围:有无障碍改造需求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对已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要优先安排。
2.补助标准:由自治区财政安排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补助资金,平均每户补助4000元。
3.改造内容:地面平整及坡化、低位灶台(盲人家庭灶台有煤气泄露报警装置)、房门改造、坐便器改造、安装卫生间热水器、扶手或抓杆(洗手池扶手、坐便器扶手、淋浴扶手)、浴凳及改善残疾人家居卫生条件的其他设施等。
4.办理程序:由各县(市、区)残联组织入户调查,了解贫困残疾人家庭改造需求→根据调查情况,县(市、区)残联研究提出拟进行无障碍改造的残疾人家庭对象、改造方案→在乡镇或县(市、区)残联张榜公示7天,无异议后根据改造方案组织统一实施或个性化改造→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和回访受益残疾人家庭→按项目实施计划拨付补助资金到项目实施机构→将有关改造信息录入“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数据库系统”。5.申报所需要材料:玉林市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情况表、残疾人证复印件、贫困证明各1份。
6.政策依据:自治区残联《关于组织实施2016年度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通知》(桂残联维权字〔2015〕7号)。
7.申请受理部门:各县(市、区)残联
8.申请时间:每年6月份前(以当地残联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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