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砍自家老枯树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不需报批,不想一刀砍下去,老汉倒把自己送进了看守所。近日,陆川县清湖镇平安村的村民徐某某因滥伐林木罪,被陆川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5年3月,徐某某因欠赌债无力偿还,突然想起种植在自留山上的湿地松木,这些松木被火烧过了,有枯死的迹象,正好砍了换钱。3月9日至11日,徐某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油锯手进入自留山砍伐湿地松木600多株,并锯制成2米长的规格材进行销售。在将木材装运销售过程中,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经鉴定,被砍伐湿地松木林面积为0.56公顷,立木蓄积25.8立方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238元。
检察官释法:根据《森林法》的规定,除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外,凡采伐林木,包括采伐“火烧枯死木”等自然灾害毁损的林木,都必须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并按照林木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未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而擅自采伐的,根据有关法规,定性为盗伐或滥伐林木行为。本案中,徐某某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砍伐自家“火烧枯死木”的行为,构成滥伐林木罪。(记者李东燕通讯员刘理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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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川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陆川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