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特派记者王春楠 龚文颖
“这两年农村变化很大,田边的农药瓶不见了,房前屋后也干净了许多”“城乡环境卫生有了明显改善,但部分偏远村寨垃圾处理依然困难”……在今年的全国两会期间,“生态乡村”再次成为广西代表团的代表们热议的话题
建设“小果园”助增收
“农村环境问题一直是热点。过去,很多乡村确实存在垃圾乱堆乱放、污水直排河流等各种问题。”来自陆川县的梁丽娜代表感受颇深,“自从开展‘美丽广西\’活动后,农村环境卫生发生了明显变化”。
梁丽娜住在陆川县乌石镇陆河村,在她看来,现在的村庄面貌有了明显变化,不仅地面干净,河里也重新出现了很多小鱼,花海绽放时引来众多蜜蜂,村民不出村就可以拍到美美的风景照……她说:“我们下一步要解决道路硬化、饮水安全、产业发展问题,让村庄的天更蓝、水更清、更美丽、更宜居!”
潘夏莉代表在《关于加大广西村屯绿化建设投入力度的建议》中提到,村屯绿化是生态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绿色是美丽广西的底色和亮点,是生态乡村的灵魂。”她认为,绿树就像村屯的“外衣”,缺树少绿的乡村绝不是生态乡村,建议广西进一步提升村屯绿化水平,使农民这一数量最多的群体分享到生态文明成果,激发他们植绿、爱绿、护绿的热情。
潘夏莉提出,开展“村屯绿化”专项活动,可引导和帮助农民群众在村屯种植特色花木、珍贵树种、果树和发展林下经济,建设“小花园”、“小果园”、“小茶园”,通过销售林产品、发展生态旅游等方式,既绿化美化环境,又增加农民收入,助力农村实现小康目标。
海边多种防风耐碱树种
来自东兴的阮爱兴代表说,广西拥有辽阔的海域和漫长的海岸线,京族人民世世代代逐渔而居。虽然“靠海吃海”,但京族人特别注重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尤其是开展“美丽广西”活动后,他所在的江平镇巫头村还特意制定了新的村民公约,用更大力度保护村里环境和海洋资源。
“村里的防护林不能随便砍,谁砍就对谁进行处罚。”阮爱兴说,海边生长的红树林,更是“宝贝疙瘩”,别说故意砍,就算捕鱼时不小心破坏一点,都要处以比砍防护林高出两倍的罚款。
因为近海,巫头村的3200多亩农田多为盐碱地,很难种植庄稼,村民将其改造成海产品养殖场。村规特别要求,村民养殖任何海产品,都应尽量少用农药,养殖废弃物和废水,不允许直接排放入海。
“常规树种在海边难以生长,所以希望林业部门能够提供一些防风和耐盐碱的树种。”阮爱兴表示,虽然生活在海边,但村民也希望“开门见绿”,进一步美化身边环境。
建议提高污染环境罪量刑标准
来自百色市的罗朝阳代表在走访一部分偏远村屯时,发现了一些问题。“因为财政困难,有些村屯的垃圾运输费用需要自筹,一般每户每月出10元钱。”他介绍说,在一些住户过百的大村屯,每个月可收取到上千元清洁费,可以雇个全职保洁员;但在小的村屯,往往只有30来户,每个月300元很难请到保洁员。他表示,希望政府能够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妥善引导农民自觉、自发参与“生态乡村”建设。
阮爱兴代表也有类似的感受,他所在的村有7个自然村,只配备了5名保洁员,由于待遇不高,工作强度大,招人并不容易。
来自百色的冯碧红代表则建议,从立法层面加大对污染环境者的处罚。在她准备提交的《关于修改〈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对污染环境罪提高量刑标准的议案》中,建议全国人大对《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污染环境罪的量刑进行修改,适当提高该罪的法定最高刑。建议中提出,参照投放危险物质罪的量刑,构成“严重污染环境”的要件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达到“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她表示,只有加重对污染环境违法者的刑事处罚,实现罪责刑相适应,才能充分发挥刑罚应有的威慑和惩治作用,遏制严重污染环境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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