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博通讯员王瑞莽何磊光)谭某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款7000余元。陆川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经辗转侦查,最终将谭某抓获归案,但由于其身体原因,近日被取保候审。
3月21日,陆川县某公司负责人到陆川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其公司原职工谭某将公司交给其用于购买公司车辆过境月票款共7290元占为己有,之后便自动离职,期间公司多次向其追讨款项未果。接到报警后,陆川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对案件展开调查。经查得知,2009年2月,其公司将7290元过境月票款交由谭某办理,但谭某没有按时缴款,而是私自侵占这笔款项,之后便销声匿迹,不再到公司上班。公司多次派人到谭某家,或通过谭某的朋友转达,要求其尽快还钱,但谭某全部置之不理。
3月22日,警方对谭某以涉嫌职务侵占罪立案侦查,并上网追逃。4月11日,办案民警在玉州区发现了谭某的行踪,后在玉林市仁东派出所的协助下将谭某成功抓获。经审讯,谭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5月2日,因谭某身体有严重疾病,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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