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彦臻)玉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11月30日在玉林城区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金湘军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伍科雄、温祖贞、张福文、李克民、杨家庆、李文,秘书长覃乐敏以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和第六个五年规划实施意见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关于玉林市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了2011年玉林市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情况报告;补选了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代表;表决通过了人事任职事项。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郑杰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赵建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天寿,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的领导,市人大机关副处以上干部,以及陆川县、博白县、兴业县人大常委会的有关领导,在市直单位工作的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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