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升运 实习生 张丽)原陆川县马坡粮贸中心经理傅某成,利用权力为开发商提供帮助,从中购得低价土地。陆川县法院近日审结此案,认定傅某成构成受贿罪。
2003年,傅某成担任陆川县马坡粮贸中心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给予开发商姚某寿以帮助,姚某寿承诺,傅某成购买其开发的地块将减免3万元。2007年12月,傅某成仅付款8万元便购得开发商价值11万元的土地。法院审理该案时,鉴于傅某成案发后主动退清赃款,依法对其从轻判罚,认定其犯受贿罪,但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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