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升运实习生唐艳宁)陆川县温泉镇人姚某寿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构成行贿罪,姚某寿到案后,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属自首立功,并主动退出违法所得,近日,陆川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所退违法所得2.5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8月至9月间,姚某寿在获知公开拍卖陆川县粮食局属下陆川县马坡粮所、粮贸中心的部分国有土地后,与另案处理、时任陆川县粮食局局长、拍卖委员会副主任甘谋全串谋,承诺事后给予甘谋全好处,以确保其低价拿到该地。而后其在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情况下,通过挂靠陆川县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方式和利用收买其他竞买人的不法手段,以较低的价格竞得该宗土地进行开发。在开发地产过程中,擅自越过拍卖红线地界,违规多占300平方米的国有土地并请甘谋全出面协调,未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即与陆川县马坡粮所、粮贸中心私自签订土地转让协议。2004年至2008年间,姚某寿按事前约定先后送甘谋全25万元人民币及一块面积为70.35平方米、市价12万元的土地。姚某寿在初查期间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罪行,并检举傅某成的受贿罪行,经证属实,应认定为自首并有立功表现。案发后,姚某寿已退出违法所得2.5万元。
新闻推荐
2010年,玉林市水产畜牧部门围绕“创建广西现代养殖业示范市”的目标,突出结构调整和科技创新,规模化养殖和生产总量走在广西前列,生猪、家禽的养殖总量居全区首位—— ...
陆川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陆川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