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指认肇事现场。
嫌疑人指认肇事车辆。
本报讯(余磊记者张建伟)9月27日21时48分许,榆林市靖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在靖边县席麻湾乡一乡村道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过路小轿车将路人撞伤致死后趁着夜色逃逸。接警后,交警大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集中警力全力投入案件侦办工作。
办案民警兵分三路,一路到指挥中心调阅查看案件现场周边过往车辆录像,一路到案件现场周边走访询问目击证人,一路沿肇事车辆可能逃逸方向展开地毯式搜索追踪工作。三路人员及时互通工作进展情况,调整优化工作安排。事故发生在周末夜晚的乡间道路,现场没有路灯、没有摄像头、没有目击证人,只留下少量肇事嫌疑车辆的碎片及死者血迹,导致案件侦办工作一时陷入僵局。对此,交警大队反复研究案情,确定将案件侦办重点放在大范围走访现场周边群众、大范围排查可疑人员和车辆上。在走访过程中,一条线索引起民警注意,据案发现场周边居民反映:案发后不久,有两名陌生男子曾先后两次驾车过来询问死者情况,但因夜色昏暗,该居民只记下车辆大致颜色及车牌个别号码。
民警根据这一线索调整办案思路,缩小侦查范围,把侦查重点放在查找搜索嫌疑人驾驶车辆信息上。他们通过大范围模糊排查,让目击证人逐个比对指认,一步步缩小嫌疑车辆范围,并由民警逐人联系可疑车辆登记人,了解核实事发时间车辆行驶使用情况。在对900余辆类似车辆逐个排查后,一辆重点可疑车辆进入办案民警视野。经核实,该车并未由车主袁某驾驶,而是借给他人使用,警方通过车主袁某联系到了车辆使用人,最终确定了该起事故中车辆的驾驶人王某某。
在警方强大的政治攻势和动员教育下,案件关键人王某某于次日凌晨投案自首。经突审,王某某如实供述案发经过,并交代了案发后涉案4人如何转移、破坏肇事车辆和伪造现场的过程。至此,从案发到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专案组仅用了8个多小时。
目前,“9·27”重大交通事故嫌疑人王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其余三名嫌疑人也已移交刑警队,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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