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王浩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靖边县公安局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五突出五强化”工作举措,不断加大斗争力度,形成打击黑恶犯罪的高压态势,推进专项斗争纵深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1、突出政治站位 夯实斗争根基
将扫黑除恶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工作举措,出台了专项斗争系列配套工作机制,召开了8次专题会议,按进度推进,分阶段督导,全力夯实斗争根基。抽调政治硬、业务精、素质强的精干警力组成扫黑除恶工作队,设立了“扫黑办”,实行统一指挥、集中办案,形成了专业力量,提升了专项斗争工作合力。
2、突出渠道畅通 把握斗争关键
打好线索摸排“常规仗”,建立了“派出所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滚动排查制度”“涉黑涉恶村两委成员预警研判制度”等一系列工作机制,分门别类健全了各类黑恶线索摸排核查台账,指定专人对收集核查出的线索进行梳理、过滤和上报,确保线索摸排到位。
打好线索摸排“运动仗”,探索建立网络举报平台,利用微信、微博与网民互动,在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等传统检举揭发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举报渠道。对村人大代表、党代表、村民、社员等各行业、各年龄段群众进行沟通摸排线索,实行“一村一册”“一村一卷”线索滚动式摸排。
打好线索摸排“主动仗”,积极开展案件“回头看”工作,对历年的“黄赌毒”、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涉黑涉恶类案件进行仔细核查,力争能发现深挖出一批有价值的黑恶线索。截至目前,共摸排涉黑涉恶线索41条,群众举报线索7条,接收转办涉恶线索21条,已办结9条。
3、突出高压震慑 坚决依法严惩
坚持依法办案。遵循罪刑法定的原则,强化法律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法律程序办案。同时,积极与法、检两院对接,做到同步上案、同步跟进、同步审核,形成对涉黑涉恶案件的“快侦、快捕、快诉”。
坚持专案侦办。以情报线索精准化、执法办案规范化、打击处理快速化为目标,以扫黑除恶专业队为主力,进行专案侦办,实现对涉黑涉恶犯罪的精确打击。成功侦破了张某平等人寻衅滋事案,袁某洋等六人在榆阳区、靖边县、延安富县等地以碰瓷方式抢劫、敲诈勒索案,王某兵等三人冒充警察系列敲诈勒索案等一系列典型涉恶案件。
坚持重拳出击。树立宜早不宜迟、宜小不宜大、宜攻不宜守的理念,抓住有利时机,对涉黑涉恶案件从快从严打击。目前,破获涉恶刑事案件51起,刑事拘留56人,逮捕40人,移送起诉29人。
4、突出阵地控制 强化宣传攻势
建好传统阵地。针对辖区车站广场、超市学校、娱乐场所、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等重点场所部位,通过LED显示屏、悬挂标语、张贴通告、散发传单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扫黑除恶工作,充分发动群众提供涉黑涉恶线索。
用好媒体阵地。充分利用新闻网站、“靖边公安”微博、微信公众号、小视频等新媒体,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等,营造人人知晓、全民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良好氛围。
守好舆论阵地。县局内网扫黑除恶工作专栏开通运行,网安大队等单位牢牢锁定网络“黑、恶、霸”等关键词,进行全网监控,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回应。目前,开展集中宣传活动25次,制作展板280余块,张贴通告1.3万余张,发放宣传单10万余份,发布专项斗争微信、微博信息130余条,电视专题报道6次。
5、强化机制建设 推动纵深开展
抓机制保障。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全力以赴满足办案需求;建立奖惩机制,对专项斗争中负责任、敢担当、成绩突出的民警,及时报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火线立功、火线授奖,提请党委会研究确定为后备干部考察对象,优先提拔使用;建立警力调动机制,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抓督办倒查。县局党委成员深入分管单位指导督战,政工、纪检、督察组成联合督查组,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强化督导检查,倒逼各单位认真落实人员梳理、线索摸排等工作,坚决做到“一案双查”。截至目前,县局督导组开展专项督导10次。
抓内外协作。在内部,由刑警大队牵头,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积极开展落地查证和案件侦办工作,全力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在外部,围绕刑拘、批捕、移送起诉、审判等环节,主动加强与检察院、法院、综治、司法等单位的沟通力度,形成整体联动机制,提升扫黑除恶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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