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记者 张壮壮)近日,中共榆林市纪委对网络曝光“靖边县两村干部盖公章打欠条吃了4万多元,村民起诉村委会”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靖边县杨桥畔镇九里滩村胡小红、刘锦业、南宁等多名村组干部,以村委会名义多次在该村村民贺某某经营的饭店公款吃喝、违规招待,赊账欠款4万多元,且推诿扯皮,长期拖欠不还,最终导致被贺某某起诉至法院,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在审查中还发现,九里滩村财务管理混乱,杨桥畔镇、县农村经营管理站对九里滩村财务监管和审计监督不力的问题。
经研究,榆林市委对靖边县委、县纪委等8个单位存在的管党治党不严,向下传导压力不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财务监管和审计监督缺失、群众观念淡薄等问题进行了通报问责。市纪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九里滩村党支部原书记胡小红、杨桥畔镇原镇长杨耀、镇财政所所长郑建国等16名县、镇、村干部存在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招待、公款吃喝;违反群众纪律,漠视群众利益,长期拖欠村民餐费不还;违反工作纪律,工作失职,疏于管理,重视群众利益不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财务管理混乱,财务监管和审计监督不力等问题分别作出了党政纪处分,并对其余20名涉案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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