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检查 动员部署 查获假烟
编者按:
从2017年9月1日至12月10日,榆林市烟草专卖局、榆林市公安局、榆林市邮政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寄递渠道涉烟违法行为百日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治理对象为全市所有邮政企业、寄递企业,检查环节覆盖营业、分拣、运输、投递等各个环节,旨在进一步遏制利用互联网销售非法卷烟及通过物流运输寄递渠道流入榆林市卷烟市场的增长蔓延势头,规范全市卷烟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联合打击寄递渠道涉烟违法行为百日专项行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效治理寄递渠道假冒商标卷烟流入榆林市,规范榆林市卷烟市场秩序,根据陕西省烟草专卖局、陕西省邮政管理局、陕西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打击寄递渠道涉烟违法行为百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烟专[2017]59号)文件要求,市烟草专卖局、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决定从2017年9月1日起至12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寄递渠道涉烟违法行为百日专项行动。
一、专项行动目标任务
(一)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销售及寄递假冒商标卷烟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实现公安、邮政、烟草部门联合对寄递领域的有效监管,遏制利用互联网销售非法卷烟及通过物流运输寄递渠道流入榆林市卷烟市场的增长蔓延势头,进一步规范全市卷烟市场秩序。
(二)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深化公安、邮政、烟草部门执法协作,完善巩固三部门对物流运输寄递领域的卷烟流通市场监管、协调协作机制。
(三)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查办处理一批通过物流运输寄递渠道贩售非法卷烟大要案件,严厉打击具有网络性质的贩售假烟违法犯罪行为,惩处违法犯罪分子,确保烟草市场正常秩序。专项行动期间,全市力争破获1—2起符合国标且具有较大影响的假烟网络案件。
(四)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引导社会各界自觉抵制网络非法销售卷烟活动,加强对寄递企业及从业人员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增强其守法经营意识,努力营造全员参与卷烟打假打私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各县(区)烟草专卖局具体目标任务:榆阳区局要完成寄递渠道案件20起以上;神木、府谷、定边、靖边县局要分别完成寄递渠道案件15起以上;其他县(区)局要分别完成寄递渠道案件10起以上。
二、专项行动组织机构
市烟草专卖局、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联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雷学锋
副组长:周吉斌、曹瑞珏、王秀宝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管理科(稽查支队)。
办公室主任:张世义
副主任:柴树林、王慧卿、贾晓峰、周敏生。
办公室下设宣传组、保障组、巡查组等三个组。其中:
宣传组:组长,贾晓峰;成员,马静、贺义、李敏。负责行动简报及通告的编发、新闻宣传等工作。
保障组:组长,张世义;成员,柴树林、吕书婧、周敏生、马磊。负责专项行动经费保障及人员保障等工作。
巡查组:组长,贾晓峰;成员,安小东、张学良、刘辉、冯鑫。负责对专项行动开展的检查、督导等工作。
市公安、邮政、烟草部门联络员分别由贺磊、张学良、马磊担任。
各县(区)公安、烟草机关要指定联络员,专人负责工作衔接及信息传递工作,并将联络员名单尽快报市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专项行动治理范围
此次专项行动治理对象为全市所有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检查环节应覆盖营业、分拣、运输、投递等各个环节。检查场所为全国性知名快递件分拨中心和各县(区)的快递企业。对来自重点地区的涉烟快递件或伪装的涉烟快递件应全面排查。
四、职责分工
公安机关:负责对寄递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的大要案及涉烟网络案件进行查处,充分发挥经侦、技侦、网安等各警种技术优势,加强对互联网的监控,深挖案件源头,严厉打击具有网络性质的贩售假烟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受理和查处烟草部门移送的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及时立案侦查,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向烟草、邮政部门通报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处理情况及案件进展情况。
邮政管理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寄递企业经营场所的日常执法检查,依法查处通过邮政、快递渠道违法运输烟草专卖品行为;配合烟草部门依法查封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活动的有关场所,扣押用于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活动的运输工具以及相关物品,对信件以外的涉嫌夹带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烟草专卖品的邮件、快件开拆检查;监督检查寄递企业落实收寄验视制度和禁限寄制度,依法督导寄递企业严格执行烟草专卖品限量寄递规定,即同一寄件人同批次寄给同一收件人的卷烟、雪茄烟不得超过2条(400支)。对不予配合、消极应对及阻挠执法的快递企业,依法及时调查处理。
烟草部门:牵头负责联合公安、邮政管理等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对辖区内的物流运输寄递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依法查处通过物流、快递渠道非法储运、运输烟草专卖品案件;通过调查、分析、确定目标、登记造册等基础工作,确定物流货运寄递行业重点监管对象,实施动态管理,并对掌握的有价值信息做到常态化分析、常态化追踪,确定精准打击的目标;组织开展对寄递企业工作人员举报有奖宣传工作,积极发展寄递企业从业人员举报线人队伍。组织开展面对面的专卖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寄递企业从业人员法制观念。
各寄递企业要严格自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限量寄递卷烟的规定,重点关注异地进入本市的多批次小邮包以及签订大客户协议的收、寄件人物品,对涉及违法寄递烟草专卖品的,有责任和义务接受并配合行政执法部门监督检查和调查。
五、专项行动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从2017年9月1日开始,12月10日结束,共分为动员部署、集中整治、总结表彰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日—10日)。各县(区)公安、烟草部门要高度重视,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根据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细化保障措施,全面落实目标任务。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0日—11月30日)。
1.加强宣传培训。市公安、邮政管理和烟草部门要共同组织全市27家寄递企业进行专项行动及法律法规政策专题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基本制度要求、卷烟寄递法律知识、烟草专卖相关法律、烟草专卖品限量寄递规定、真假烟鉴别、典型案例等。各县(区)公安、烟草部门要围绕专题培训内容,对辖区寄递企业及工作人员分对象、分层次、分内容进行宣传培训。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杂志、互联网和手机微信等多种媒体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专项行动目标和打假成果。采取向消费者、卷烟零售户、物流快递企业发放行动简报、张贴行动通告等多种形式,积极营造共同抵制假冒伪劣卷烟的浓厚氛围。
2.全面进驻监管。各单位要深入寄递企业营业场所、分拣中心开展执法检查。市公安、烟草,榆阳区公安、烟草要安排精干力量进驻榆林市久旭快递物流园区(快件分拨中心)检查,各县(区)公安、烟草部门要建立对物流寄递企业(渠道)的监管长效机制,尽快组建合法合规的物流寄递监管执法中队,配备专人,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各重点物流寄递企业都有监管中队定时检查,根据辖区物流寄递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对重点物流快递企业的巡查制度。对重点地区寄往榆林市的快递件进行重点排查,依法查扣违法违规寄递烟草专卖品的快递件,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发现的案件线索,要实施跟踪调查和后续处理,对多批次同一来源地、同一发货人或收货人,且案值较大的重要线索,要立即立案调查,力争破获网络案件;严厉打击违法寄递行为,依法查处通过寄递渠道非法收揽、运输烟草专卖品和利用邮政特种车辆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违法案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总结表彰阶段(12月1日—10日)。专项行动结束后,将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含邮政、快递企业)和个人及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另行奖励。
六、保障措施
(一)经费和设备保障。各单位要按照《榆林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榆烟专发[2017]13号)有关规定,认真落实烟草办案相关举报奖励、办案补助、加班补贴等政策,对专项行动中出动的公安民警及邮政管理人员,其补助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对专项行动中检查发现并主动查扣涉烟快件的邮政、快递企业工作人员,无主真品卷烟一律按货值的15%给予举报人奖励;有主真品卷烟按货值的20%给予奖励;无主假冒、走私卷烟按照每万支200元给予奖励(每条4元);有主假冒、走私卷烟按照每万支给予500元的奖励(每条10元)。为提高检查的准确性和效率,市烟草局专卖科要适时为各县(区)局配发手持式卷烟探测仪。
(二)人员与时间保障。市烟草局稽查支队与榆阳区烟草专卖局联合成立行动小组,组长由张世义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榆阳区局姜福平同志担任,以榆阳区局为执法主体进驻榆林市久旭快递物流园区(快件分拨中心)开展全面检查工作。其他县(区)局要选派经验丰富、能力强、素质高的优秀稽查员充实寄递监管中队,要根据寄递企业的到货、分拨时间入驻邮件、快件分拨点,对来自重点地区的到货运输车辆要做到无遗漏地全面排查。
(三)协作保障。公安、邮政管理、烟草部门应加强协作办案。市邮政管理部门要积极协调辖区邮政、快递企业参与及配合开展专项行动。同时,邮政管理部门要为专项行动工作人员办理企业出入证件,保证检查人员有序开展工作。烟草部门在寄递环节一次性查获非法卷烟50条以上,或查获快递单为同一收件人5单以上的应以重大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要提前介入调查。专项行动期间,市县(区)两级公安各警种间的衔接协作由公安经侦部门负责协调。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公安、烟草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认真部署,落实责任。要将此作为当前打假打私打非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分管领导要具体部署,烟草部门要及时汇报当地政府,取得工作支持。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层层压实责任,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任务,抓好组织实施,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市县(区)两级公安、邮政管理和烟草部门要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对烟草专卖品等禁止和限制寄递的相关规定广泛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抵制互联网购买假冒伪劣产品的浓厚氛围。对严重违法、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进行新闻媒体曝光,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三)多措并举,务求实效。邮政管理、烟草部门要对本地邮政、快递企业,特别要对分拨中心的一线分拣人员进行真假烟辨别、涉烟案件信息收集等相关业务培训,提高寄递企业人员对可疑涉烟快递件的辨识和查验能力。要充分发挥“12313”“12305”等举报监督电话作用,及时受理核查群众举报线索。对举报有功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要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工作落实。对查获案件的来源地、寄递企业、收发件人、电话号码、品牌、数量等重要信息进行全面记录汇总。要把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四)加强督查,强化考核。各县(区)公安、烟草部门对专项行动的各项措施,都要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专项行动期间,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组成巡查组深入各县(区),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查办寄递环节涉烟案件进行检查考核,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五)及时沟通,通报情况。各县(区)烟草专卖局要及时报告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大要案件要以简报、专报等形式随时报告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县(区)两级公安、邮政管理、烟草部门要坚持月联席会议,通报当月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分析、研判行动期间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推动行动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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