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男子张某,因涉嫌招摇撞骗罪,今年1月24日,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榆阳区检察院指控,2014年4月以来,张某通过网络购买了警服、手铐等警用物品,通过网上办理了姓名为张某的假警官证。后其以张某的身份冒充人民警察取得崔女士的信任后,与其发生性关系一次,骗取现金7900元;与被害人马女士发生一次性关系,骗取现金3000元;以自己车玻璃被砸碎为由骗取被害人王女士现金3000元,发生性关系一次;与被害人贺女士发生性关系一次,骗取现金245元;与被害人徐女士多次发生性关系,骗取现金4200元;与被害人李女士发生性关系一次。
张某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其行为侵犯人民警察的形象及公民的财产所有权,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构成招摇撞骗罪。张某冒充人民警察与多名女性发生性关系,并骗取钱财,应认定为情节严重,依法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为维护公共秩序,打击刑事犯罪,判决张某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点评:骗子的骗术并不高明,但是却总能行骗成功。警方告诫市民,莫贪小利,不义之财不可得。通讯员 榆阳法院 罗占峰
新闻推荐
本报通讯员康志峰张鹏程报道7月22日11时许,佳县警方白云山派出所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一男子骑摩托车从峪口至木头峪交界处的沿黄公路上坠落。案件就是命令,该所值班民警火速到达现场后,看见在公路下2...
佳县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佳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