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康志峰 高宏 记者 唐青)“真没想到,这么快就帮我找回了摩托车,真是太谢谢你们了!”6月29日,佳县佳芦镇居民张某某来到佳县公安局白云山派出所,领回了自己丢失27天的摩托车。
6月2日晚上,家住佳县县城的张某某像往常一样下班后将摩托车停放在公路边。第二天准备上班时,他发现摩托车被盗了。由于停放处既没有视频监控也没有其他固定措施,出于这种心理,张某某既没有报案也没有寻找。
6月7日,白云山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沿黄路白云山拌合站附近的黄河岸边有一辆无牌号白色踏板摩托车,车头部分浸泡在黄河水中,车尾部分裸露在水面上。民警把摩托车拉出水面后,发现摩托车后座处有明显的被撬痕迹,初步确认此车极有可能是被盗车辆。为了早日找到失主,民警先后走访附近10多家摩托车车行和发动群众寻找失主未果后,又发动亲戚朋友在微信朋友圈中发布摩托车信息以及利用微信群、QQ群、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寻找失主。
功夫不负有心人。6月28日,民警获悉家住县城的张某某20天前丢失过一辆类似的摩托车,随即联系张某某,于是就发生了文中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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