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浩波) 日前,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99家企业被授予“榆林市首批诚信建设示范企业”称号,享受本地“红名单”激励政策。
其中,榆阳区49家,横山区3家,神木市7家,府谷县5家,靖边县5家,定边县10家,绥德县4家,米脂县6家,佳县1家,吴堡县2家,清涧县3家,子洲县4家。
“榆林市首批诚信建设示范企业”评选工作由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信用办组织开展,经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初步审核,同时向市中院、市公安局、市税务局等相关部门征求意见,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企业诚信创建工作等程序,最终99家企业通过实地考察和验收评价。评选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根据企业提供的有关材料并结合实际情况评选出诚信企业。这次评选活动对加强榆林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鼓励和维护企业信誉、培育企业品牌,树立诚信经商,营造良好的诚信生产、经营环境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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