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董渺)日前,横山县南塔办事处高圪垯村村支部书记封三旺将县民政部门给该村下拨的1万元洪涝灾害救助款,挪用于维修因灾损毁的本村道路。就在研究处理此事期间,县纪委收到了省上印发的《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县纪委据此反复研究决定,未对其立案审查。
省委印发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后,横山县纪委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热潮,并针对“四种形态”的不同情形,宽严相济地开展执纪监督问责工作,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纪律保障。
除了通过会议外,县纪委利用门户网站、广播电视、LED显示屏等媒体进行学习宣传,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抓早抓小,不迁就、不纵容,将正风肃纪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督促全县党员干部发挥表率作用,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带头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县纪委坚持宽严相济、综合把握,充分利用“四种形态”,不断增强监督执纪方式与违纪违规行为的适配度。在问题线索管理方面,县纪委对各类问题进行分析分类,区分不同类型,对来信来访、明察暗访、检查考核和纪律审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以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提醒有关人员和单位及时纠正和整改,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小错误变成大错误,保护干部创业干事的积极性。截至目前,全县今年共采取提醒措施140人,其中提醒谈话61人,警示谈话35人,诫勉谈话44人,涉及乡科级118人;党政纪轻处分63人,占处分人数90%。
在此基础上,县纪委在纪律审查中注重全面搜集证据,充分掌握客观情况,将违纪行为发生的主客观原因和违纪人的一贯表现、认错态度作为酌定情节纳入定性量纪。在研究对封三旺的处理时,县纪委考虑到该同志处理事情是出于公心,想为集体谋好事做实事,加之本人也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考虑到该问题虽已构成违纪,但违纪情节较轻,故未对其立案审查,对“有限”问题实行适度包容,给予封三旺诫勉谈话,在促使其自觉遵守党规党纪的同时,达到了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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