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召开纪检监察工作推进会
本报记者 杨静 通讯员 贺敬
“像我们这些乡镇纪委书记,以前还分管农业、计生、信访等工作,那真是千头万绪的,十来项工作忙得不可开交,纪检工作反而成‘副业’了。现在从这些工作上退出来以后,一门心思投入监督执纪问责,监督执纪效率高了很多,工作也没以前麻缠了。”榆阳区一位乡镇纪委书记对记者说。事实上,这只是榆林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三转”后的一个缩影。
据资料显示,通过深化“三转”,2014年,榆林全市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270件,党政纪处分1399人,同比分别上升15.7%、9.6%,其中立案县处级干部17人;查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326起,处理442人,其中处理县处级干部20人。
1 “三转”先过思想关
如果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包打天下”,不能紧抓中心任务,就会“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所以,必须通过“三转”攥紧拳头、凝聚反腐合力。
道理简单,但落实起来并非易事。“当时,‘三转’要求提出来之后,大家都在观望:一方面,‘真刀真枪\’监督执纪问责肯定要得罪不少人;另一方面,如果把手里的权力交上去,光搞纪检工作而不参加经济方面的工作,会不会对以后提拔有影响?”横山县纪委一工作人员透露。
为了让纪检干部顺利闯过“三转”思想关,真正拿出动真碰硬的精神,在中、省纪委三次全会后,榆林市委书记胡志强主持召开全市领导干部大会,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
同时,在陕西省纪委去年5月举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专题研讨班之后,榆林市纪委组织召开“三转”工作座谈会,与县区纪委书记、部门纪检组长围绕“为啥转”、“转什么”、“怎样转”的问题,进行深入讨论,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此外,榆林市委转发了《中共榆林市纪委、榆林市监察局关于“三转”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了“三转”工作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学习培训长效机制、责任分工机制、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使“三转”的每一项工作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
市委到纪委的决心和魄力,让纪检干部放下了“包袱”,激发出他们前所未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使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三转”工作得以顺利推开。
2 转职能,回归本位
为了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专职,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榆林市纪委主要从规范调整纪检部门内设机构、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和规范清理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兼职和业务分工三个方面着手转职能。
“当时市纪委张书记率先从市委分工的农业、非公有制经济等工作中脱离出来,这个带头作用太重要了,‘三转’工作在榆林很快就有序展开了。”榆林市纪委一工作人员说。
随后,榆林市直各部门纪检组长开始有序地从分管财务、农业、林业、工程建设、招考招录等方面的工作中脱离出来,聚焦主责主业。按照榆林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张凯盈的指示,县区、乡镇纪委书记也一并清理,也在从分管的农业农村工作、计生、信访等方面的工作中退出来,聚焦主业、回归本位。
据了解,第一轮、第二轮内设机构调整已经结束,增设纪检监察室,组建组织部、宣传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办案机构和人数均占到70%以上。各县区纪委内设机构统一设置为10个,其中纪检监察室增至2个;乡镇纪委设置监察室,监察室主任由乡镇纪委副书记兼任。全市纪检监察机关75%左右的力量集中在了监督执纪问责上。
在清理议事协调机构方面,榆林市纪委将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156个精简为9个,轻装上阵,把不该管的工作全部交还主责部门,强化对“检查者的再检查、监督者的再监督”,有针对性地查处腐败问题。
此外,进一步强调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纪检组长原则上不分管纪检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
3 转方式,创新机制
榆林市纪委在落实“三转”以来,改变了原来的思维方式,围绕转职能来转方式,新招频出。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10月,榆林市纪委组织开展对市公安、住建、建规、国土资源局4部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党风廉政巡查,促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这在以往是没有过的。
“过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基本上是一纸空文,去年开始来真的了,形成‘书记抓、抓书记’的工作格局。像年底巡查的一些部门的二级单位都查得相当细,也查出了个别违反八项规定的问题。”一位纪检干部说。
事实上,以工作责任的转变促进主体责任落实的这种创新,在2014年榆林市纪委的工作中还有很多。
过去,作风建设只是专项检查,可以说是一阵风。“三转”以来,在重点领域、重点对象、重点环节、重点时段,开展高频度、多层次、全方位监督检查,开展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整治公款吃喝送礼、停建楼堂馆所、清理办公用房等多次专项督查。并且,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通过明察加暗访、约谈加问责、曝光加排名,深化作风建设。
过去,纪检监察考核指标较软,考核职能作用发挥不到位。2014年,榆林市纪委确定了对县区纪委、市直部门派驻机构五项重点工作,采取不听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打分的方式进行考核,县区和市直部门普遍反映较好。2015年,继续对县区纪委、市直部门派驻机构考核,并且重新确定了考核内容和标准。
过去,百姓的上访举报往往没有回音。“三转”以来,榆林市纪委健全完善“信、访、电、网”四位一体信访举报体系,拓展案件线索来源渠道。
据悉,2014年,通过落实“三转”,榆林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472件(次),同比增长62.5%;初核1855件,同比增长44.7%;立案1270件,同比增长15.7%;结案1216件,同比增长11.2%,办案周期与上年同比缩短167天。
4 转作风,锻造铁军
“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干部首先要加强自身的作风建设,才能当好反腐“尖兵”,发挥“利剑”作用。
2014年,榆林市纪委严肃查办了市规划局城区规划管理处原书记高耿亮、市水文水资源勘测站原站长艾军、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原局长刘继林、市公安消防支队原政治处主任江林忠,以及市烟草专卖局原局长、党组书记孙宏哲等一批有影响的违纪违法案件,这与纪检干部“转作风”是密不可分的。
“自身过硬,才敢于去监督别人,查起案子来压力小了效率高了,听到的赞扬声多了谩骂声少了,我们心里也挺高兴的。”榆林市纪委一工作人员说。
2014年,围绕纪检监察机关解决“灯下黑”问题的要求,榆林市纪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着重解决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不愿担当、不敢办案、跑风漏气、执纪监督过软甚至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与此同时,榆林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结合落实省纪委纪检监察干部“十二不准”规定,集体向社会作出八项公开承诺。
榆林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张凯盈告诉记者:“今年,榆林市纪委将继续深化‘三转’,加大对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利用婚丧嫁娶敛财、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一批‘小官巨腐\’的典型案件,给广大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纪检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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