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榆林市民郑先生向本报反映,2016年3月10日,他作为原告向榆林市府谷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起民事案件,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但是两年多过去了,至今法院不予结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市民:民事案件两年多未判决
据郑先生介绍,被告榆林市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了榆林市府谷县某农资公司住宅楼工程项目,将该住宅楼外墙的保温涂料工程分包原告榆林市某防腐保温工程有限公司,并于2013年3月21日签订了《外墙保温涂料工程合同》。工程完毕后,2014年11月27日,被告的现场负责人贾某某代表被告向原告出具结算单一份,证明被告共欠原告工程款1843260元。施工过程中,原告分四次向被告预借工程款共计100万元。所以,现被告尚欠原告工程款843260元。后原告多次催要,而被告一直予以推脱。无奈之下,原告向府谷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于2016年3月10日在府谷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但至今法院也没有判决。
法院:该案涉刑事案件 已中止民事案件
4月16日上午,记者来到府谷县人民法院,向该院了解此案两年多未结案的情况,该院办公室工作人员告知记者,他把记者反映的案件情况做了记录,该院主管领导正在开庭,回头他把情况告知法院领导后再给记者答复。记者离开法院后不久,接到法院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他告诉记者,他把情况给法院领导看后,了解到此案之所以两年未结案,是因为该民事案件中存在刑事案件,合同上存在假公章和假签字嫌疑,法院已将案件移交府谷县公安局,民事案件中止了,具体案情不方便透露。
调查:公安机关未立刑事案
4月16日下午,记者来到府谷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向该局了解府谷县法院移交过来假印章的案件情况,该局民警联系了相关部门后告诉记者,该局确实接到了法院移交的榆林市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榆林市某防腐保温工程有限公司的合同存在假章材料,但是民警多次联系双方后,未能把双方法人叫在一起谈话,府谷县公安局并未就此事立案。
法官:检材不够被驳回
4月16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府谷县人民法院,见到该院韩副院长,记者向韩副院长说明情况后,他叫来了审理此案的法官。
该法官告诉记者,关于原告榆林市某防腐保温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榆林市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该院2016年3月10日开庭审理,期间因为怀疑双方合同中,榆林市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公章存在假印章现象,报请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进行鉴定,由于检材不够,所以被驳回无法鉴定。
2017年4月,此案又开了一次庭,开庭后榆林市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向府谷县公安局报了案,但至2017年10月也没结果。2017年12月府谷县人民法院研究此案有一定的犯罪线索,该案涉嫌使用假的公章,法定代表人不是本人签名,所以该院将此案案卷和线索移送给了府谷县公安局。
法官告诉记者,目前此案已中止,他给原告律师说过了,但还没有把该案中止函交给原告。
法院:等公安机关回复后审理案件
采访最后,记者问此案什么时候可以做出判决,韩副院长说:“虽然时间长了,但是我们想把这个案子判得准确一点。我们在等公安机关的回复,如果公安局出具不予立案决定书,或是给我们回复下,那么我们马上就审理此案。”
府谷县人民法院答复记者,该院在等府谷县公安局的回复,而记者从府谷县公安局了解到,该局并未对府谷县人民法院移交的假公章一事立案。同时记者注意到,府谷县法院距离府谷县公安局的距离不到500米,步行几分钟就到了。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郑先生,郑先生表示,他并未见到府谷县人民法院给的案件中止函,同时他提出异议,既然公安机关没有立刑事案件,那么法院为什么要中止民事案件,这个案件已经两年多未判决,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判决?农民工还等着向他要工钱。
本报记者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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