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刘冲 马鹏飞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榆林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打伞破网”主攻方向,集中力量严查快处重点案件和问题线索,调查处置了一批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截至目前,榆林市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41件,党纪政务处分160人,组织处理163人,移送检察机关21人。
坚持领导包抓 强化专班出击
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对中央督导组交办的101件问题线索深入核查。市纪委监委成立了6个专案组,全部由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直接带队,直查直办。针对定边县李正、李森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0件41人(涉及县处级干部2人);针对榆阳区“9·17”郭锐卓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马喜元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9件10人(涉及县处级干部1人);针对绥德县“3·01”马军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1件12人(涉及县处级干部1人)。
开展线索排查 推动应查尽查
榆林市纪检监察机关翻查问题线索17762件,发现反映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64件。开展矿产资源能源领域问题线索大起底,排查出涉及矿产资源能源领域问题线索317件,立案查处201件,党纪政务处分216人,移送司法机关31人。积极主动协调公安、检察和审判机关及时移送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认真落实双向移送反馈制度。
加强协调配合 构建攻坚合力
建立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办案会商机制,定期沟通反馈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协同办案中的具体问题。完善公安、纪检监察“双专班”侦办模式,落实提前介入、同步立案、联合办案、信息反馈等措施,切实提高办案质效。市纪委监委共处理相关单位移交问题线索378件。同时,将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纳入榆林市纪检监察系统目标责任考核和追赶超越季度点评工作范畴。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2批次,持续释放“打伞破网”不松劲、不止步的强烈信号。
强化督查检查 层层传导压力
市纪委监委采取“一托三”的方式开展了扫黑除恶和矿产资源能源领域专项巡察,发现并移交涉黑涉恶问题线索35件。先后三次成立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开展“五个再一遍”“三个大起底”工作情况进行逐案督导、抽查复核。榆林市因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力等问题问责15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组织处理142人。其中,针对神木市“李智恶势力犯罪案”,问责10人;针对绥德县“薛碧林放高利贷、开设赌场犯罪案”,问责10人。在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的同时,坚持边打边治边建,努力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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