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撞倒的摩托车
本报讯 (记者 李楷诚 通讯员 钟辉献) 3月25日晚,福绵籍余某无证驾驶妻子的小轿车外出,途中撞倒一辆摩托车后逃离现场;3月29日,余某将肇事车辆拖到修理厂维修,同时将车牌和另一同款车辆互换。没想到机关算尽,还是瞒不过交警。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事故处理民警经过现场勘查、走访调查群众、调阅视频监控,抽丝剥茧,于3月30日锁定并传唤了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余某。
案发:摩托车驾驶员被撞,肇事车辆逃逸
3月26日零时40分左右,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接到报案,称G241线3337km+800m处附近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被撞,驾驶员受伤。
民警到达现场看到,一辆两轮男装摩托车倒在道路右侧的非机动车道上,损坏严重。受伤的摩托车驾驶员已被送医救治,肇事车辆不见踪影,疑似肇事逃逸。
事故中队随后成立专案组调查案情,并在网上发布悬赏公告,征集肇事者信息。
民警了解到,摩托车驾驶员叫包某。3月25日22时30分,包某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沿G241国道由博白往玉林方向行驶,行至事故地点时,突然被身后速度飞快的汽车撞飞,包某连人带车摔倒受伤,肇事车辆往玉林方向逃逸,当时看不清车辆号牌和型号。
侦查:多方调查,逃逸司机5日后落网
3月29日9时许,民警通过群众举报得到一条重要线索:肇事车辆出现在一家汽修店里。民警迅速赶到汽修店将涉嫌交通事故逃逸的汽车拖回大队调查。经调查获悉,汽修店负责人张某接到朋友陈某电话,委托其帮忙修理一辆发生刮碰的汽车及找拖车公司将汽车拖回汽修店,张某称当时并不知该汽车是肇事车辆。
民警询问陈某获悉,拜托其帮忙找汽修店的人是余某。民警通过大量视频侦查工作,最终锁定肇事嫌疑人余某。3月30日16时50分左右,民警传召嫌疑人余某问话。
经审查,嫌疑人余某,40岁,福绵沙田镇人。3月25日晚,明知自己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余某仍独自驾驶妻子的小轿车沿G241国道由博白往玉林方向行驶,车速大约80公里/小时。行至事发地点时,对向驶来的大货车灯光刺眼,但余某未减速行驶,等他看清前路时,车辆不慎撞上前面的二轮摩托车。
肇事后,余某没有下车查看情况,而是给朋友梁某打电话,让梁某假装路人途经事故现场查看。梁某到现场看到摩托车驾驶员受伤但没有死亡,就打电话告知余某,并以路人身份报120、110。余某则掉头途经事故现场离开。
事后,余某通过找熟人联系了汽修店及拖车公司,于3月29日凌晨1时许将车拖到汽修店,同时找来一辆与肇事车辆同色同型号的朋友的汽车,互换车号牌。没想到这些伎俩都没有用。交警直属二大队民警经数日连续奋战、缜密侦查,成功侦破这起致人受伤的交通事故逃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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