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案集中宣判现场。 李宏声摄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吕海锋通讯员钟广夏李宏声)6月20日,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6起毒品案进行集中宣判,涉及到26名被告人,其中有2人被判处死刑,4人被判死缓,其余2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一年五个月不等的刑罚。
在当天的宣判中,庄建远等人制造毒品一案成为焦点。据了解,该案系公安部督办的特大制造毒品案件,涉新型毒品氯胺酮702.2公斤,涉案人员多达22人且地域跨度大,系广东、广西两地制毒分子联合制造毒品。
2015年9月,庄建远纠集多人,通过入股投资的方式,筹集资金制造毒品氯胺酮。第一次作案是2015年9月24日,该团伙在广昆高速公路G80北流收费站出口附近接货,共购买25包制毒原料,每包重25公斤。随后,他们将制毒原料运到博白县,交由同伙在制毒地点制造氯胺酮。
同年10月,庄建远纠集了另外一拨人,以同样的操作手法再次制造毒品氯胺酮。他此次购买了49包制毒原料,差不多是上次的2倍。原料运至博白县后,公安机关迅速出击,捣毁了该制毒窝点,缴获氯胺酮可疑物38盆。经称量,氯胺酮净重702.2公斤。
此案主犯2人被判处死刑;4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3人被判无期徒刑;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当天玉林市中院还对其他5起毒品犯罪案进行宣判,相关被告人分别领刑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一年五个月不等。
近年来,玉林市中院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犯罪分子“以贩养吸”现象比较突出,毒品源头犯罪有所增加,且查获的涉案毒品数量较大,被告人涉及多个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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