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现场测量,永安镇副科级领导干部的办公用房面积为13.33平方米,已经超出副科级领导干部办公用房12平方米以内的规定。”
“经暗访调查,区水务局一辆公务用车未按规定地点停放。”
“经核查账目,朝阳镇2016年12月14日票据显示该镇加班餐费超人均40元标准,且审批手续不齐全。”
“全区部分乡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无监理在项目现场履职的印证资料。”
日前,针对整治基层“微腐败”的“金秋清源行动”在市中区如火如荼地开展,随着行动的深入推进,一些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不断被发现。
◇邱霞
整治重点:
紧盯三类问题四大领域
据了解,“金秋清源行动”集中开展时间为9月1日至9月30日,为期一个月。该行动由区纪委牵头,抽调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委农工委、区目标督查室等单位业务骨干组建三个集中督查组,重点针对群众最关注的“房子、车子、票子”三类问题,围绕办公用房、公务用车、“三公”经费和扶贫救济资金等四大领域展开。旨在通过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干部包干解决问题,追责问责杜绝问题,构建监督执纪问责立体体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这种开得起小轿车的人就不该享受低保,那些乱搞分配的干部就该严办,政府查得好!”全安镇平湖村的村民对前来走访的督查组成员说。
“我们暗访的重点是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及低保救济中可能出现的截留挪用、贪污侵占等问题。”第一督查组组长说。在集中行动的一个月里,该督查组深入各乡镇,对全区脱贫攻坚、低保救济等领域走访督查,收集问题第一时间向区纪委反馈。
“针对前期各单位自查自纠的情况,第二组督查的重点是办公用房超标和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第三组重点督查‘三公经费\’管理,特别是用公款购买高档白酒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表示,对各组发现反馈的问题快速进行总结分析,涉及违纪违法的问题将按程序进行线索移送,其余问题由5名常委分片包干,动态督促整改落实。同时,对所有涉及问题的单位及人员按相关规定实施追责,以达到查处一个问题,警示一批干部的作用。
前移关口:
建立“微腐败”治理长效机制
市中区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梁恩奎表示: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开展“金秋清源行动”,仅是市中区纪委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一个缩影。为实现整治工作常态长效,市中区纪委制定了《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意见》等,通过聚焦突出问题,前移监督关口,从严查处问责来管住“微权力”,治理“微腐败”。
截至目前,市中区纪委“金秋清源行动”已对全区15个镇(街道)及部门实施集中督查,收集“微腐败”问题57个,以区委名义通报批评14个单位,区纪委书记约谈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纪检组织负责人28人次,并对全区各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进行集中公开提醒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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