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晚8时,博白县森林公安局接到水鸣镇大岭村贺水队村民报称:一条大琴蛇(蟒蛇)盘踞在其柴房上方,知道是保护动物不敢私自处理。森警赶到现场,初步认定“不速之客”为蟒蛇,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为了救助这条大蟒蛇,柴房的主人不惜拆掉石棉瓦,爬上房顶配合民警将大蟒蛇赶出来。最终,警民合力将大蟒蛇捕获。
经测量,蟒蛇长3.5米、重16公斤,无外伤,适合野外放养条件。随后,森警会同林业部门相关人员连夜将蟒蛇运往人迹罕至的大山深处,将其放归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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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白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博白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