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新闻 北流新闻 容县新闻 陆川新闻 博白新闻 兴业新闻
地方网 > 广西 > 玉林市 > 博白新闻 > 正文

雇员离岗出走死亡 雇主该不该担责法院认定死者亲属不能证明雇主存在过错,起诉被驳回

来源:南国今报 2015-06-25 11:25   https://www.yybnet.net/

雇员在工作中离岗出走,次日蹊跷死在200多公里之外,雇主应否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雇员亲属不能举证证明雇主对此存在过错,起诉被驳回。

2012年12月,熊伍(化名)经人介绍到李四(化名)经营的工厂处从事晒毛巾的工作。12月13日下午3时许,李四安排熊伍跟车给客户送货。晚上10时许,司机刘三(化名)将车开至南宁市五一路莫屋坡附近的加油站加油。在加好油后,两人发现熊五不见了。刘三与李四便在四周到处寻找,还是没有发现熊伍。随后刘三打电话给介绍熊伍到工厂做工的介绍人,介绍人说熊伍可能去别的地方上网了。12月14日10时许,熊伍在玉林市往博白县方向的省道216线22km+150m路段发生交通事故死亡。2013年1月2日,熊伍的家属才发现与熊伍联系不上,后向公安机关报案,此后得知熊伍已死亡。

熊伍的家属认为雇主李四对熊伍在工作中负有管理以及保证其人身安全的义务,熊伍在工作时间内失踪,李四既没有第一时间通知家属,也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案,没有寻找,有意隐瞒失踪事实,导致受害人熊伍死亡。雇主李四对雇员熊伍的失踪以及死亡存在过错,应承担30%的赔偿责任,起诉要求其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办理丧葬事宜的其他费用等共计20多万元。

雇主李四则认为熊伍系因交通事故而死亡,死亡的地点在玉林市,其远离南宁并非受到雇主李四的指示和授权从事劳务,而是擅自离开,雇主李四对于雇员熊伍的死亡无任何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雇员熊伍死亡的地点不在雇主李四经营的厂内,与南宁市距离约250公里。熊伍的家属不能举证证明熊伍当时正在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或者熊伍的行为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其家属仅以熊伍受伤而死亡的事实,主张雇主承担无过错责任,与法律规定不符,遂驳回熊伍家属的诉讼请求。

(周微 李明凤 刘露聪)

新闻推荐

她,苦钻研为患者

9月17日下午,工作中的严提珍博士。今报记者陈小燕/文 张存立/图在柳州市妇幼保健院,有一个出生缺陷预防与控制重点实验室,来自广东中山...

博白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博白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雇员离岗出走死亡 雇主该不该担责法院认定死者亲属不能证明雇主存在过错,起诉被驳回)
频道推荐
  • 硬地上铺砂子种草植树业主质疑小区绿化造假 事发柳州市颐和家园小区,林业园林部门称不符合绿化规范已叫停施工
  • 钦州港海关与钦州港同频共振10年 建设国际一流港口 打造对外开放高地
  • 万亩茶山变“金山”
  • 产业旺 乡村兴
  • 容县群众体育 风景这边独好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