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用辛勤工作和默默奉献书写着一名检察官的信仰,凭着敢打硬仗的勇气和对事业执著的追求,作出了突出的业绩,先后荣获“全区检察机关优秀侦查员”两次、“全区百名人民满意政法干警”(个人二等功)、“全区追逃专项行动先进个人”、首届“玉林市十佳办案能手”、“博白县十佳政法干警”两次,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三次。今年4月,他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是广西检察机关获此殊荣的两名检察官之一。他,就是博白县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谢钢。今年3月,谢钢调任容县人民法院院长。
侦查能手 反腐骁将
谢钢先后担任反贪局长、副检察长等职务,多年的反贪工作练就了他坚韧不拔、善于揣摩、灵活应变的个性,案件越有难度,他就越能勇敢地去攻坚克难。多年来,他成功主办和参与查办了一系列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件。
2011年,在查办博白县农机局局长梁某受贿案时,审讯初期犯罪嫌疑人态度强硬,对抗心理极强,审讯工作一时难以继续开展。就在办案人员束手无策之时,谢钢及时给干警们鼓气,与他们一起认真分析梁某的性格特点,从中寻找到突破口,并亲自对其进行审讯,最终使犯罪嫌疑人如实交待了犯罪事实,并迅速将涉案金额从5万多元扩展到34万多元,案件取得突破性进展。
由于谢钢办案经验丰富,每当碰上难啃的“硬骨头”时,上级检察机关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他。2013年,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和玉林市纪委联合查办广西某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杜某某受贿一案。由于犯罪嫌疑人杜某某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和应对能力,一番较量下来,案件碰到了僵局,侦查工作难以继续。上级领导决定由谢钢接手该案。面对这样一个“棘手”的案件,谢钢和办案组的同志重新设计审讯方案,寻找新的审讯突破口,并在审讯时准确把握时机与尺度,针对犯罪嫌疑人的思想变化,灵活应变,适时进行攻心。
经过艰难的审讯,终于击溃了杜某某的心理防线,谢钢乘胜追击,加大审讯力度,进而使其供述了受贿140多万元、贪污600多万元的犯罪事实。
谢钢还将自己在反贪工作中积累的丰富经验运用到反渎工作中去,亲自参与、指导反渎部门办案,从而扭转了反渎工作长期滞后的局面,一举跃居到全区前列。2011年,博白县检察院反渎局荣获最高人民检察院渎检厅授予的“深入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先进集体”奖励,并由自治区检察院授予“先进反渎局”光荣称号。
在谢钢的带领下,2010年以来,博白县检察院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68件100人,其中大案45件72人,占总立案人数的72%,查办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4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
心怀百姓,执法为民
谢钢坚持把涉农、民生等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作为办案的重心,对发生在农民征地补偿、国家扶持项目、惠民资金发放等高发、易发领域的职务犯罪进行重点打击。
2010年以来,在谢钢的带领下,博白县检察院的反贪、反渎两个自侦部门共查办涉农、民生案件15件38人,涉及到的系统有畜牧、教育、国土、林业等多个系统,其中以2011年查办的博白县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检查组人员涉嫌共同受贿一案最具影响力。该案的涉案人员有10人,其中科级以上的领导干部有5人,利益受损害的养殖户多达200多人,影响范围较大。上级检察机关对此给予了高度评价,并作为典型案例在全区检察系统进行通报。
此外,由谢钢主办的原博白县工商管理局经济检查大队长朱某某受贿案、原博白县农机局局长梁某受贿案等一系列打击民生领域犯罪的案件均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朱某某受贿案还被评为2010年度全区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十大精品案件,梁某受贿案和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检查组人员共同受贿案分别被评为2011年、2012年全区检察机关反贪部门优质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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