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博白讯7月2日,博白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人民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协作联动,成立博白县消费纠纷调解中心,为快速解决消费纠纷开辟“绿色通道”。
调解中心主要针对辖区内的消费者权益纠纷进行受理和调处。工商部门接到消费纠纷申诉后,应努力促使纠纷双方当事人通过行政调解解决,调解达成协议的,根据案件情况建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与工商部门共同做好联合调解工作,负责消费纠纷中投诉案件的调解、劝解、和解工作。
博白县消费纠纷调解中心,标志着消费行业各种矛盾纠纷的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的衔接机制的建立,将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及时把社会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黄婷婷廖秋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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