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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闯红灯 南宁首开罚单 大妈步行斜穿路口被罚10元;今后严格管理并处罚行人交通违法行为

来源:南宁晚报 2013-05-21 06:51   https://www.yybnet.net/

这个大妈闯红灯被拦下,处罚10元

法规链接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非机动车驾驶者、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处警告或5元至50元的罚款。

■本报记者谭唐 通讯员罗棋宾/文记者 宋延康/图

南宁交警开始对行人闯红灯动真格了。昨日上午,一位大妈途经友爱衡阳路口时,跟随左转机动车斜穿步行过马路,结果领到了南宁市开展“行路驾车不闯红灯”暨文明交通引导宣传月活动以来的行人违法首张罚单。短短1个半小时里,交警共纠正行人交通违法行为48起,处罚7人,教育400余人。据悉,南宁市今后将严格管理违反交通信号通行、跨越道路隔离设施、不在人行道内行走、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不按规定横过机动车道等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并依法进行处罚。

惊讶:大妈“一马当先”,“领取”首张行人违法罚单

继5月1日起开展“行路驾车不闯红灯”暨文明交通引导宣传月活动以来,南宁市加强了对行人违规过马路行为的治理。大量志愿者走上街头,劝导人们文明出行。5月20日,南宁交警开始对行人闯红灯动真格——严格处罚。

上午7时30分至9时,南宁市交警支队一大队多名警力在友爱衡阳路口处开展整治。见此情形,大部分行人及非机动车都规范了自己的步伐。然而,也有个别人士“特立独行”。

8时15分,一名大妈原本站在路口西南角的安全岛等候信号灯,看到衡阳路方向的左转信号灯放行,便拔腿就跟随左转机动车步入路口处,欲斜穿到路口的东北角。大妈走到路口中间时,正在指挥车辆通行的交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苏威当即制止了大妈的行为,并将其带回安全岛上。

“同志,您好,您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交通违法了吗?”当执法民警上前敬礼并告知其交通违法时,这名大妈显得有些慌张,连称自己第一次到南宁,不了解这边的情况。“行人过路口必须走斑马线,您已经交通违法,按照交规,要对您处罚10元钱。”随后,执法民警给这名来自钦州的凌姓大妈开具了当天行人违法的首张罚单。

“没想到行人也会被处罚,下次不敢乱过马路了。”凌大妈低头嘀咕了几句,从口袋掏出一堆散钱,凑够10元后交给了民警。

耍赖:“电驴”紧随其后,听说要扣车男子很“激动”

8时20分,在凌大妈缴纳罚款的同时,路口东南侧的一辆电动车也因闯红灯,被交警拦下。

当交警告知要依法处罚,骑车男子不乐意了。交警要其出示身份证,男子称没带;询问其出生年月,男子说不懂,并称“老妈没告诉他”;告知要暂扣电动车,男子干脆一屁股坐上车。

在交流中,该男子自称姓凌,玉林市博白县人,在南宁市北湖北路一工地打工。他说闯红灯是因为赶时间去上班,而且闯红灯时正好前面没人也没车。

获悉自己因为骑乘非机动车闯红灯要被依法处罚50元,凌姓男子甚至冲着交警大喊:“50元?我干一天活还没有50元!”随后,他又请求交警放过他这一回,称自己没钱,又急着上班,并表示下次坚决不违法。激动之余,凌姓男子甚至理直气壮地要求交警赶紧把车钥匙还给他,否则他上班就要迟到了。

据执法交警介绍,遇到此类拒不配合的交通违法者,交警部门一般会暂扣其车辆,随后违法者持有效证件到大队处理。

与凌姓男子的耍赖相比,另一名因为步行斜穿马路被处罚的行人就显得害羞多了。这名方姓男子被交警带到安全岛开具罚单时,显得相当羞愧,一边捂着脸一边请求交警原谅。随后,他老老实实地把10元钱罚金交给交警,转身迅速离开。

反思:交警不在时,行人交通违法继续上演

当天上午,交警一大队共处罚7名行人,还查处了两辆闯红灯的电动车。大多数行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有足够认识,愿意接受处罚。虽也有个别行人不愿配合,但经过交警的劝说教育,也能认识到违法行为的危害,表示今后会自觉遵守交规。

据介绍,5月13日起,交警部门针对各类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整治,重点针对违反交通信号通行、跨越道路隔离设施、不在人行道内行走、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不按规定横过机动车道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格管理。在今后的交通管理中,交警部门还将长期对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开罚。

当天下午,记者再度走访友爱衡阳路口时,发现在没有交警执勤的情况下,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的现象不时发生。

在北湖铁路桥下,由于道路施工影响交通,从北往南行驶的大批“电驴”直接穿过隔离护栏,在对向车道逆行。每当对向机动车一辆接一辆驶过时,逆行“电驴”与顺行小车之间的距离无限接近。这一情形,让人想起发生在5月19日星湖路电科门前“电驴”违规驶入机动车道酿死亡事故的惨剧(详见本报昨日13版“电动车倒地后座女子遭不测”报道)。

对于行人、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一大队路面交警表示,若单靠执法部门来遏制,即使有大量警力、花费大量精力投入,仍然无法杜绝此类现象。很多违法当事人在事故未发生在自己身上时,总感觉自己不会这么“倒霉”,守法上路似乎也是做给执法交警看的。一旦发生事故,往往悔之晚矣。要改变交通陋习,需要广大市民自律自爱,并且社会各界共同倡导文明出行、安全守法过马路的理念,在全社会营造倡导交通文明、摒弃交通陋习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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