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博白讯 日前,博白县某学校调解了一起因在校生打架,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纠纷案,伤人的高中生李某自愿一次性赔偿受害人郑某各项损失共4000元。
3月12日晚上10时20分,该校高一学生郑某和高三学生李某,在学校二楼小卖店买快餐面时发生口角,两人一路吵吵嚷嚷到了楼下。争吵中,李某竟动手踢打郑某,将郑某打倒在地上,郑某的头部受伤。围观同学见状急忙劝架,郑某挣扎着爬起来后急忙离开。值日老师到来后,当场把李某带走。第二天,郑某住院接受治疗,花去医疗费1200多元,其中李某的母亲垫付了1000元。在学校领导和班主任的教育下,当事的两位学生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李某诚恳道歉,得到郑某家人的谅解。最后,双方家庭在学校的调解下达成协议:李某母亲一次性赔偿郑某医疗费、营养费4000元。
(邓海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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