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握手言和
本报讯(记者 黄清 通讯员 梁珊)近日中午12时已过,北流市民营经济法律服务配送中心内,北流市法院民二庭的庭长杨东等还在忙碌着——释法明理、定纷止争、记录签字,当天,原告广西某建筑公司诉被告北流市某房企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调解成功。
2013年、2019年两个时间段,原告承包了被告位于北流市某楼盘的建设工程,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工程竣工后,双方进行了核算,现工程的保修期已届满。经原告催告,被告至今尚未按照合同约定返还原告质保金和支付因此产生的违约金。
在向被告送达完相关法律文书并经由双方同意后,杨庭长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当日上午10时,原、被告按照约定,统一到北流市民营经济法律服务配送中心进行调解,杨庭长根据双方对数额的争议和调解意向,展开调解。
“两个案件标的款都不小,一个30多万元,一个100多万元,调解更有利于节约诉讼成本,与其把精力耗费在诉讼、审理上,不如投入到各自企业的生产经营中,以免影响今后双方相关业务的往来。”当日下午1时,在杨庭长的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原告做出让步,只要求被告支付涉案款项合计100万元;被告承诺在10月9日前履行完毕。双方在庭长的见证下,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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