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新深入乡村小学为学生进行普法教育
黄新(中)在村中调解
8月23日下午3时许,北流市新丰镇石碗嘴村的调解室,几名村民正在认真地听调解员讲解法律知识以及排解矛盾纠纷的方法。当调解员讲完对坟山纠纷的调解意见后,双方表示服从调解,握手言和,并向调解员致谢。这位调解员就是北流市司法局新丰司法所的负责人黄新,他从业14年,扎根基层,调解各类纠纷3000余件。
从“门外汉”到“司法调解员”
2006年3月,时任教师的黄新参加公务员考试,最终被录用为司法行政干部,2007年他被分配到北流市司法局新丰司法所工作。
从教师变身成司法调解员,刚上任的黄新心里非常忐忑。但是面对新的工作,他心里早有准备,在正式上岗前就提前学习了很多司法调解书籍和案例讲解。工作不久,黄新在司法所的调解室接待了一名求助的女子,他倾听女子的经历和诉求,根据所学的法律知识和司法调解案例为她解答困惑,两个小时后,女子如释重负地离开了调解室。黄新看着她远去的背影,觉得尽自己的能力帮助到别人,对这个岗位增加了几分信心。
慢慢地,黄新从调解室走到了一线,到基层去为村民调解各种纠纷。在基层调解中,黄新意识到调解的学问远比自己当初想象的要复杂得多。为了更好地服务好群众,他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学法律,并参加了全国司法考试,虽然没有通过,但多年法律学习积累了不少专业知识。黄新利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加上善于站在各方的角度去调解纠纷,用最优法去化解矛盾,不少基层的矛盾纠纷在他手上化解了。群众对这半路出家的司法调解员很是认可。
“身上带土、脚上带泥”的韧劲
“干调解这一行,不仅要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我们还要有‘身上带土、脚上带泥’的韧劲去走访调查才能还原事件,了解各方需求。”黄新深有感触地说。一定要到基层了解情况,到一线解决问题。这是黄新从事司法调解工作的原则。
石碗嘴村的一对兄弟因为相邻的屋地和土地问题争得面红耳赤,双方僵持不下。黄新接到调解任务后,驾车去到村民家中了解情况。几方问询,多次走访,黄新了解到,由于兄弟当年分家时并没有签订任何书面协议,老人过世前对祖屋和土地并没有明确划分,为此,这兄弟俩争执不断甚至大打出手。黄新考虑到,兄弟俩的老母亲尚在世,邀请其家族中有威望的人一起参与调解,应该会更好地化解兄弟俩的矛盾。最后,黄新和受邀的族人一起对两兄弟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仅将他们的仇怨化解,还妥善安排了老母亲的赡养问题。
由于工作性质的特殊性,日常没有固定的作息时间。尤其是下村为群众排解矛盾、调解纠纷,有时下村调解案件回来天都黑了,他8点多才吃晚饭。即便如此,黄新依然很热爱自己的工作,为群众化解矛盾、到基层宣传法治……他为此忙碌着。
14年奔走在调解路上的坚守
工作14年来,黄新一直奔走在调解路上,用他的言行践行着一个司法行政干部的担当与职责。
今年7月22日早上,新丰镇观南村六八口组梁某玉和梁某强因承包田的土地纠纷争得不可开交。村调委会人员到现场调解无果后立即报告司法所,黄新接案后,立即下村实地了解情况。原来,梁某玉和梁某强的土地界线有纠纷,导致承包金分配起纠纷。黄新考虑到两家已发生争执,处理不好可能会引起动武的不良后果,于是,顶着烈日,立即与村调委会人员到承包田里进行测量。由于上个世纪80年代分地时没留下太多证明且年代久远无法查询,对于界线双方各执一词,几次测量和调解都无果。
从上午9点一直忙到下午6点,黄新坚持不懈给纠纷双方当事人以案说理、说法。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其中一方终于同意接受土地流转补偿费,双方同意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轮流收取土地租金。最后,双方自愿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该土地纠纷终于得到解决。
“司法所接到各村反映和汇报的复杂矛盾纠纷案件,黄新都会及时会同村调委会积极化解”,镇综治办和村调委会工作人员说。 据不完全统计,黄新办理的纠纷案件达3000余件,今年他办理的调解案件达42件。
“谁也不希望有矛盾纠纷发生,但既然群众上报了,有纠纷有难题,作为司法行政干部,我就要尽职尽责去排解。” 说完,黄新拿起公文包,匆匆赶往新丰镇去调解处理一宗山场纠纷。
(记者 黎颖 通讯员 陆开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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