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木派出所民警帮助走失小孩找到家长
本报讯(记者 李楷诚 通讯员 梁春 张惠敏)玉林市公安局福绵分局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4月份以来,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受到辖区群众广泛好评。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福绵分局民警、辅警为群众做好事30多件,服务群众61人次。
身无分文的男子
到公安局向警察求助
4月20日11时,一名中年男子急匆匆走进玉林市公安局福绵分局大门,向值班辅警讲述自己的遭遇:他19日搭车来到福绵找工作,但工作没找到,现在身无分文,未携带手机,还忘记了家人的联系方式。
经过询问,辅警李威铭得知这名男子姓罗,53岁,家住北流市,主要靠打零工为生,有朋友给他介绍了一份福绵某企业的工作,当他找到福绵这家企业时,却被告知没有这回事,朋友也不在这家企业。罗某联系不上他的朋友,工作也没着落,只好打算回家,但这时候他身上一分钱都没有,只能找警察寻求帮助。
了解情况后,辅警朱严军把罗某送到汽车站,给他车费让他搭车回北流。
小孩弄丢手机
民警追查几天后寻回
4月22日,麦女士焦急地推开成均派出所值班室的门,值班民警黄飞忙上前询问情况。原来,麦女士存有重要资料的手机被刚满3岁的儿子拿去玩,回家时把手机丢在了一处石板台上,待麦女士出来找手机时,手机已经不见了。
黄飞一边安抚麦女士的情绪,一边详细询问遗失手机的特征。随后,黄飞和同事立即开展搜寻工作。经过两三个小时的寻找,民警终于发现了麦女士手机的踪迹——被村里一名中年男子捡走了。
经过多日走访调查, 4月27日,黄飞确定中年男子地址后,立即电话联系了这名男子。男子表示,在忙完手中的活后将手机送到派出所。拿到手机后,黄飞第一时间通知了麦女士,并将手机交到她手上。
麦女士说,手机用了很多年,不值钱,但手机里的电话和信息对她来说很重要,她为派出所民警高效的办事效率点赞。
3岁女娃走丢
民警抱她圩上找妈妈
5月2日上午,樟木镇一名群众领着一名3岁左右的小女孩来到樟木派出所报警称:这名小女孩在樟木圩与家长走失了,请派出所帮忙为其找到家长。值班民警对群众的热心表示赞许,随后,尝试询问小女孩的名字和家庭住址。但由于小女孩很紧张,始终无法说出有效的信息。
细心的民警发现小女孩脚上没穿鞋,推断她可能是圩镇附近村民的孩子。根据这一细节,民警抱着小女孩到圩镇走访群众,寻找其家人线索,果然在圩上找到了小女孩的妈妈。回到妈妈身边后,小女孩第一次对民警露出了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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