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明典的庭审现场
本报讯(记者 黄清 通讯员 梁珊)近日,北流市人民法院附城人民法庭利用“庭审三进”活动,采用以案说法、以案明典的形式,将民法典知识送到社区、村委,不仅让村民学到民法典知识,还方便了有出行困难的村民,让他们感觉法律不只是严肃的,还是充满人情味的。
家事庭审进村委,普法教育到身边
“你们是亲戚关系,当初独居的叔叔陈某某还在世时,你们都对他有过帮助,这种良好的家风品德,应该继续发扬。”近日,在北流镇潮塘村委会,北流市妇联副主席何惠燕对一起遗赠扶养协议纠纷案的原、被告进行调解。庭前调解结束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协议,承办该案的苏法官依法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原、被告分别是陈某某的侄女、侄子,陈某某生前与原告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原告照顾陈某某,陈某某死后其房屋、田地由原告所有,被告辩称2019年陈某某去世前立了一份遗嘱,将房屋、田地定由被告继承。双方因此发生矛盾。
考虑到这是一起家事纠纷,苏法官邀请何惠燕一起参与调解,并决定将庭审设在村委会,希望通过这件案的审理能给当地群众树立良好的家风意识以及宣传民法典知识。
相邻纠纷庭审到社区,以案说法促和谐
8月中旬,北流法院在北流桂塘社区开庭审理了一起相邻损害防免关系纠纷。桂塘社区的居民旁听了庭审。
庭审中,田某诉称,邻居陈某将房子拆旧建新时,导致其房屋发生墙裂且侵占公共用地,要求陈某赔偿因房屋损坏造成的经济损失5万元及恢复公共绿化采光用地。陈某辩称田某房屋的损坏是自身问题,与其建房子的行为无关,且其没有侵占公共用地,请求法院驳回田某的诉讼请求。
承办该案的甘法官认为,相邻纠纷较常见,选择在社区开庭不仅能让居民邻里之间相互理解、及时化解纠纷,也可通过以案说法增强居民的法治意识,将抽象的民法典知识转化并运用到具体的生活实例中,将法律用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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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北流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