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19年12月14日,广西玉林北流市发生一起机动车碰撞行人的交通事故,一位老人先后三次被摩托车、轿车撞击后当场身亡,肇事司机全都逃离了现场。近日,广西北流市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三名肇事司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去年12月14日18时许,被告人李某辉驾驶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沿北流市平政至大伦公路行驶,被害人李某某同方向行走在李某辉所驾车辆的右前方,李某辉所驾驶的车辆与李某某发生碰撞,造成李某某受伤。李某辉将李某某拉到公路路面上后,驾车逃离事故现场。
几十秒后,同样无证驾驶的被告人陈某五驾驶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途经该事故现场,碰撞到躺在路面上的李某某,陈某五未停车即驾车逃离现场。
几分钟后,被告人林某军驾驶小汽车途经该事故现场碾压到躺在路面上的李某某,之后,林某军驾车逃离现场。
被告人李某辉、陈某五、林某军驾驶车辆先后碰撞、碾压李某某,造成李某某当场死亡。
经北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李某辉、陈某五、林某军共同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案发后,李某辉向李某某的亲属赔偿了丧葬费37000元。法院作出判决:一、被告人李某辉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五个月。二、被告人陈某五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三、被告人林某军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据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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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北流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